视频网站版权大战硝烟再起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张莉
去年年底,爱奇艺以2亿元天价“打包”买下了《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快乐大本营》等6档电视热播栏目的网络独家播放权。用户如果想在网络上观看以上节目,只能通过爱奇艺的平台方可如愿。但随着《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第一集播出后,用户却发现了新的收看途径,湖南卫视旗下的视频网站芒果TV也播出了该节目的全部内容,这一举措让爱奇艺的独播计划瞬间落空。
在日前举办的“互联网前沿沙龙”上,爱奇艺法律总监王岩表示,《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在爱奇艺独播的同时还在芒果TV播出的原因是,电视台在向新媒体分销内容时,也保留了自己的网络渠道播出权。“但是对有一些视频网站的UGC内容中出现了《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的盗版行为,爱奇艺要采取措施打击。”
网络视频的版权纷争分3个阶段
爱奇艺近日发布反盗播公告,称包括优酷网在内的一些视频网站,违规播放《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的内容,爱奇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优酷等侵权网站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对于爱奇艺的指控,优酷方面表示,确有用户进行上传,虽拦截很多,但发现有用户反复恶意上传,优酷目前一经发现或接到投诉,即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但让爱奇艺郁闷的是,虽然自己在《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网络版权争夺战中胜出,但乐视却以4500万元购买了该栏目的广告,并通过合作拿下了该栏目在乐视超级电视端的互联网电视版权。而且湖南卫视芒果TV和360还达成协议,通过后者的导航链接导入流量。
对此,爱奇艺发表声明称,爱奇艺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的独家网络版权及其转授权,任何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爸爸去哪儿》第二季的网络版权的行为均属非法盗播行为。
新一轮视频网站版权之争又拉开序幕。综观网络视频的版权纷争历程,王岩总结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博弈,内容与渠道之争是内容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世界性矛盾,即单纯的买与卖的版权交易;
第二阶段是融合,即内容与新媒体角色互换,内容方亦是渠道方,渠道方亦是内容方;
第三阶段是进化,建立内容与渠道的完美生态,自制内容结合独播、多屏全平台、大数据挖掘、四位一体营销模式,提升网络视频行业的整体营销价值。
王岩认为,网络视频的版权纷争最终的发展趋势一定是行业越来越重视版权保护,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不断加大对侵权的打击力度,有益于推进视频行业的良性竞争。
网络视频在抢占传统电视的流量
易观智库分析师庞亿明在“互联网前沿沙龙”上表示,用户通过网络视频收看电视节目的比例越来越高,网络视频正在抢占传统电视的流量,节目内容的传输渠道开始发生改变。网络视频让用户对内容的获取不再受到时间限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看网络视频。新媒体成为内容营销的渠道,网络视频市场站在电视市场的肩膀上发展起来了,而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是用户的竞争,归根到底是金钱的竞争。同时,视频企业也正在更多地涉足内容制作,角色正在发生改变。
“芒果TV不分销节目内容的话,在三五年内视频行业格局不会有太大改变,用户还是习惯于上常去的视频网站。”庞亿明认为,用户对视频网站的品牌认知逐渐形成,更需要视频网站加强站内布局。
对于电视媒体进军新媒体,庞亿明表示,卫视自推的网站版权内容积累需要时间,用户不会因为某一部影视剧或者某一档综艺节目而长期停留在这一个网站。
谈及视频行业趋势,庞亿明表示,网络视频行业未来将是多屏联动、传统影视制作和网络产出相互渗透,同时跨屏投放的价值也将被证明。
律师支招视频版权维权方法
北京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表示,与互联网有关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原因是互联网创业告别草莽时代。版权费用高涨、权利意识的崛起致使网络对传统世界的改造进入新时代。“法律可能成为互联网商战的重要形式,每个企业都需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权。”吴飞表示,视频版权维权的一般方法包括:行政投诉和举报、刑事举报、民事诉讼、立法倡导、联合行动价值倡导、观念传播。同时,国内也有多部法律法规保护网络视频版权,在立法上,有《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在行政法规上,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司法解释中还有多条与版权有关的规定。
吴飞指出侵权认定的几种方式,分别为传统的侵权机器变种,包括深度链接、视频搜索引擎;假避风港原则的侵权形态,包括视频分享UGC、网盘侵权、多层授权与硬件侵权等。
对于视频网站版权纷争的未来发展,吴飞认为,内容有更多渠道传输至用户,视频网站的竞争更加激烈;硬件将成为视频版权纠纷的新战场,传统平台或将开始反击;视频版权的合约签署更细致。
王岩透露了爱奇艺保护自身版权的方式,如报国家版权局2014年年度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盗播网站进行24小时监控,第一时间要求下线;对于盗播行为即时取证和监控。
对于如何破解网络视频版权纠纷困局?王岩表示,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未来整个行业秩序将越来越好。
最后,吴飞表示,希望司法机关在侵权惩罚数额确立上与行政机关一样,有更多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