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江苏省张家港农商行进一步完善合同文本,增加《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将《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签署作为授信发放的前提条件,有效化解了法律文书送达的难题。
在与客户签订借款、担保等合同时,将“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作为特别约定的合同附件,便于给当事人送达催收函或对账单等司法文书,因当事人地址变更,未及时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致文书退回的,视为文书已送达。
(王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