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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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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

来源:中国贸易报  

    答: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的情况如下:

    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6.申请人拒绝缴纳登记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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