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的是房子 肢解的是文明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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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的重复,让人味如嚼蜡;话题的沉重,让人难以起笔。即便如此,我们仍奔波在瓦砾中寻找真相,我们仍穿梭在人群中打捞公平。我们为什么要如此不厌其烦地求索?或许,为了被践踏的法律,为了被肢解的文明,更为了社会孜孜以求的正义和良知。
因为暴力征迁,我们看到过引火自焚;因为暴力征迁,我们看到过愤怒饮鸩;因为暴利征迁,我们看见过挥刀自残;因为暴力征迁,我们看到过天怒人怨般的集体自杀。
曾问一个一线记者,“有个暴力征迁的线索,你们有兴趣做选题吗?”他淡淡的回答令人愕然,“这还叫新闻吗?”
不管是无奈,还是漠然,映射出的更多是心酸。当暴力拆迁成为常态,衍生出的就是习惯,当习惯演变为麻木,真的很难想象,我们声嘶力竭的呼吁,能换回多少共鸣;我们悲天悯人的呐喊,能激起几人觉醒。
平度暴力征迁纵火案,在沉静了数月之后,近日开庭审理,结果备受关注,舆论也甚嚣尘上。果然,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也慢慢浮出水面,“7被告4人有前科”、“被告想把1500万的补偿款给村民,却被街道办制止……”不过,最让人大跌眼镜的莫过于死者家属和当地村民态度的陡转。据悉,开庭第三天,死者家属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希望法庭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承建商崔连国所在的吴家疃村53人也联名求情,称崔连国乐于助人。
这样的戏剧性转折,与前不久的新郑暴力强拆如出一辙。对此,无需赘述,援引《当代工人》杂志社专栏撰稿人的一条微博,可见一斑。“睡着了,被强行拉走了,扔墓地了,回家了,房被拆了,跪废墟上哭了。曝光了,呐喊了,官方定性了,‘钉子户’漫天要价了,群情激奋了,村主任停职了。剧情反转了,夫妻改口了,犯错误了,对不起政府了,赔偿达成协议了……房子没了,钱到手了,双方都笑了,正义散场了。强拆如常,什么都没有改变!”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无意过分解读,也没有把悲剧作为消费对象的闲情。对于暴力事件引发的不和谐,如果真的揣度媒体是恶意炒作,试想大家都三缄其口,集体失声,恐怕会遭受更多的谩骂指责。就事论事,所谓的“钉子户”,所谓的“弱势群体”,没有人说他们是真理的代表,你可以指责他们不顾大局,也可以埋怨他们漫天要价,但正如专家所言,这些都不足以成为施暴的理由,至少,他们没有僭越法律的底线。
同样的暴力事件,除了受害方态度的戏剧性转变外,还有,本是拆迁和赔偿主体的政府,都明智地选择了委托分配,把拆迁压力包干给村组,这就像一个缓冲带,其实更像替罪羊。当然,不管他们的初衷是逃避压力,还是规避责任,行为的合法性都过于牵强。正如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的评析:“在为公共利益的拆迁过程中,政府是拆迁主体,不能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拆迁,村组不属于一级政府,委托他们是不合法的。”诚然,政府有政府的压力与苦衷,但是,在这里费尽心机地解释工期、成本、指派等压力,有用吗?工作就是工作,难道要你尸位素餐吗?顺利了邀功请赏,出事了撇清关系,是不是有点不地道了呢?
太多的暴力征迁,不同的是时空因素,相同都是狐假虎威的剧本。试想如果没有后台在背后撑腰、允诺,谁乐于、谁又敢于以身试法呢?
有时在想,诸如新郑、平度暴力事件,换位思考,很难说受害方的妥协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心照不宣的威逼利诱也实属无奈,他们也要生存,也要生活。但正如微博所言:“正义散场,强拆如常,什么都没有改变。”长此以往,如果这种反面教材变成常态,暴力征迁的悲剧是否会愈演愈烈呢?
当正义遇上利益,to be or not to be?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我们是法治社会,既然选择了暴力,要法律又有何用呢?难道法律不是用来惩治暴戾,抚慰伤者的吗?
暴力征拆,推倒的是房子,拷问的是法律,肢解的是文明,丢失的是人性。孰轻孰重,相信不难权衡。
(李迎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