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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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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脚步临近 钢企大佬“严阵以待”

来源:中国贸易报  

    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明确了环保问题就是法律问题,这对钢企不仅架起了“高压线”,同时也给企业法人带上了“紧箍咒”。

    钢铁企业是业界公认的能源和资源消耗大户,新《环保法》尚未付诸实施,各钢企大佬就如临大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更是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在京开设钢铁企业负责人新《环保法》研修班,组织对钢企法人代表的系统培训与学习。这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日前,首期培训已经结束。据悉,此次交流过程中,《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公认为亮点,当然更是焦点与难点。条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违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此,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立志表示,“第六十三条中提到多种情况,违反其一,企业的负责人都可能被拘留,这是企业要高度警醒的事情。现在如果我们哪一个企业的老板被拘留了,别说是15天,就是拘留5天或者拘留2天,给企业带来的声誉风险都是极大的。”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付霞在分享经验时调侃指出,“原来违反安全生产是‘掉帽子’,现在违反《环保法》是要‘进局子’。”形容或许不很贴切,却直击要害。

    培训中,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刘振江粗略估计,除矿山外,钢铁生产全流程全系统的污染治理技改工程投资:包括烧结烟气全面净化,高炉系统全面达标,炼钢系统全面升级,焦化系统全面达标,轧钢系统完善,总计需要500亿元以上,这无疑将是众多钢企面临的最大问题。

    除此之外,环保设备更新换代过快,也令钢企大佬们颇为头疼。如果企业斥巨资升级改造的环保设备,没过几年便无法达到新的规定标准,这不但是极大的资金浪费,也会让企业疲于奔命,得不偿失。

    (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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