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索法官”24年徒步10万公里办案过千件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薛波涛 冯世军
为了采访扎根基层24年的“溜索法官”赵国云,记者近日来到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城,再驱车7个多小时到达距离县城140多千米的小河镇。
由于受到亿万年的侵蚀切割,位于乌蒙山深处的巧家县形成了两江夹一山(金沙江、牛栏江和药山)的高山峡谷地貌,境内沟壑纵横,自然条件异常恶劣。小河法庭辖区内的小河镇、新店乡、红山乡,是巧家县最偏远、最艰苦的地方。
在巧家县法院小河法庭第一次见到“溜索法官”赵国云时,他正在和小河法庭庭长易纯明等人对一起离婚案进行调解。
“作为母亲,为了孩子,做一点让步嘛!各让一步,问题才能解决,僵持下去对大家都不好,是不是这个道理?”“小伙子,你作为孩子父亲,要有担当。不管小姑娘跟谁,都是你的骨肉,血浓于水的事实改变不了。把娃娃抚养长大,读出书来才是道理!”赵国云和易纯明等人给当事双方做了四、五个小时的思想工作,才调解成功。这已经是第二次调解这起离婚案了,第一次调解花了一整天时间。
赵国云,60岁,巧家县新店乡人。1977年参加工作,1978年到小河中学教书,从事教育工作期间,曾当过小河公社教育助理(相当于副乡长),做过两年会计,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溜索法官”、“和事佬”、“赵老师”、“赵法官”、“老赵”……为调解处理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赵国云不知说了多少掏心窝的话。1990年,经巧家县法院考察同意,赵国云开始了他的法官生涯。24年来,在他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的案件不计其数。
从进入法院工作做法官那天起,赵国云在辖区最偏远、交通最不便的小河法庭一干就是24年。他做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等。由于偏远落后,小河法庭辖区内的很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常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纠纷。他办理的大多是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与邻里矛盾的案件,为处理好这些案子,老赵常常以理服人,用最浅显易懂的话与当事人交流,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耐心劝导,充分得到他们的信任,认真负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细致解决每一个纠纷。在办案过程中,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院角树下都会成为赵国云的“合议庭”。
1990年,巧家法院大寨法庭的2名法官过溜索办案时发生意外掉入水流湍急的金沙江中,最后连尸体都没有找着。而当时这种没有安全保障的溜索,正是老赵过江办案的重要交通工具。
1992年,为调解一件经济纠纷案,必须越过牛栏江,过江只能依靠溜索。为了安全,赵国云在岸边抓住溜索控制好速度让年轻的同事先过。轮到他时却发生了意外,溜索上用来控制速度的竹片破损后插入了老赵的手掌,钻心的疼痛使他本能地松开了手。万幸的是赵国云没有掉进牛栏江,捡回了一条命。
1996年,小河镇木厂村一村民在信用社贷款2000多元到期未还,被起诉到法庭。这位村民是个“危险人物”,蛮横不讲理地放出狠话说如果有谁敢强制执行,他手中的杀猪刀就不会客气。经过再三思考后,老赵找到被告的弟弟,经过多方努力,最后说服当事人放下杀猪刀,归还了贷款。修天花板水电站时,一位外地妇女与丈夫来小河做工,某餐馆开业放鞭炮炸起石沙伤了她眼睛并导致失明,被告方要求原告方拿出证据。明知是怎么回事,但由于证据不好取,让大家十分头疼。考虑到受伤妇女已经怀孕,再拖下去可能出问题,赵国云充分利用自己老乡身份的优势,做餐馆老板的工作,最后赔偿受害者一万多元。
此类案件,24年来,赵国云步行超10万公里成功调解办理过1000多件。在小河法庭辖区范围内,小河镇有溜索4条,新店乡5条,红山乡1条,连赵国云也不记得自己在这些溜索上来来回回溜过多少次了。直到2011年,牛栏江建了桥,过溜索办案的历史才得以结束。
赵国云经历了从一名教师到基层法官的蜕变,并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获得昭通市委“扎根基层好干警”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优秀法官”。他所在的小河法庭,于2009年2月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08年度“优秀人民法庭”,2010年4月被巧家县委县政府评为2009年度“先进平安基层单位”,2010年9月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