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为改革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贸易报
■张洋
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成为中国发展的新常态。如何处理改革决策与制定法律的关系,考验着党和国家的智慧。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紧跟时代发展进步的节奏,一路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负面清单由190项减少到139项,一年内新设企业数量逾1.2万家,超过其前身上海综合保税区20年的注册总和……这是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年后交出的制度创新成绩单。
制度创新,法律先行。改革深化到哪一步,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如今,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社会救助法……一件件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立法项目,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审议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一系列决定、决议的及时通过,保证了重大改革的有序进行。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全国接待游客4.75亿人次,同比增长10.9%,实现旅游收入2453亿元,增长15.7%,旅游业又一次实现“井喷”。与此同时,打击“零负团费”,不得强迫购物……《旅游法》实施整整一年,游客用“恼人的购物少了”直观评价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
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总则第一条,《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用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保卫广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无论是新制定的法律,还是修改后的法律,都明显更贴近生活,更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时至今日,中国现行有效法律已有24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其中,“立法为民”是立法工作的鲜明特点、永恒主题。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看似与民生关系不大,但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条文从72条扩充到101条,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梯和大型娱乐设施纳入其中。特种设备是冰冷的,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过程却深刻体现出立法者对百姓生命的关心和珍爱,这就是立法的温度。
巨轮前行,立法护航。我们相信,作为“改革路线图”绘就后的第一次全党“集体学习”,伴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主题必将升华,“科学立法”内涵必将更加丰富。我们相信,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必将更稳妥、更有序、更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