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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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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来源:中国贸易报  

    案例1:宁夏兴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查,以吴秉麟为董事长的“兴麟房产”,主要从事房屋销售代理、二手房房屋中介、二手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业务。该案涉及全国19个省市区,涉及金额达数亿元。

    案例2:甘肃正丰房地产诈骗6656万余元经查,该案受害人达436人,涉案金额高达6656.089万元。

    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自2013年3月成立以来,共开办了50家经营网点,并以承诺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按揭等相关手续为由,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居间三方合同,收取购房者首付款和中介费。

    案例3:庆阳京豪房屋经纪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经查,该案涉及受害人73人,涉案金额860.26万元。2013年8月,犯罪嫌疑人郝某在庆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庆阳京豪房屋经纪有限公司,后办理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合格证等有关证件,并在西峰区开设分店20家,雇佣员工130多人。公司以二手房中介资质为掩护,在门店、网络大量发布房屋买卖信息,以能给房屋买卖双方提供贷款、办理过户手续为幌子,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暂收其购房定金、首付款、中介手续费等款项。

    案例4:湖南以一房多卖、重复抵押、虚假备案的形式骗取当事人及银行贷款案

    经查,2011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24日,湖南的代某(化名)伪造公司专用印章,采取“一房多卖、重复抵押、虚假备案”的方式,将已销售或抵押的商品房及商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为幌子分别与18人和银行签订了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抵押贷款合同,再到龙胜县房地产管理所做了虚假备案,骗取当事人及银行贷款共计人币7409万余元。

    案例5:聚丰房产法人合同诈骗案

    经查,该涉案公司法人索中林从2011年9月开始,利用其房屋中介经纪人身份,诱骗市民陈先生等20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后以“一房两卖”的手法进行合同诈骗,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共计12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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