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失火烧毁800亩林地获刑3年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薛波涛 冯世军 通讯员 何有财)近日,云南省巧家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犯失火罪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4年3月17日,家住巧家县老店镇某村女子王某到自家耕地里烧杂草时不慎引发火灾,造成林地800亩的过火总面积。火灾发生后,被告人王某积极参与救火。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自家耕地里焚烧杂草不慎引发大面积火灾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可以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