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导人在历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主张
来源:中国贸易报
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APEC的最高级别会议和APEC五个层次运作机制之一。从1993年开始,中国国家主席出席了历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就全球及地区形势、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方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阐述看法和主张,为历次会议的成功发挥了积极的和具有建设性的作用。
2013年10月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习近平强调亚太经合组织正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应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维护亚太经济金融稳定,推动各成员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习近平表示,亚太经合组织应该展示勇气和决心,发挥引领和协调作用,维持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亚太地区继续在世界经济复苏方面发挥引擎作用。
2012年9月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
胡锦涛认为,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完善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同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
2011年11月美国夏威夷
胡锦涛在发表讲话时称,中国是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我们欢迎亚太工商界人士积极参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共享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成果,共同创造亚太地区更加美好的未来。
2010年11月日本横滨
胡锦涛称,2010年是亚太经合组织发达成员实现“茂物目标”的最后时限,对亚太经合组织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亚太经合组织应该继续秉承“茂物目标”精神,主动适应新情况,积极应对新挑战,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改革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2009年11月新加坡
胡锦涛认为,在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维持多边贸易体制稳定,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加快进程并取得成功,有利于提升国际贸易开放水平、抑制贸易保护主义、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对所有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至关重要,符合各方共同利益。
2008年11月秘鲁利马
胡锦涛表示,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不仅应该成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指导思想,而且应该成为解决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基本精神。针对当前国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胡锦涛提出了五点建议。
2007年9月澳大利亚悉尼
胡锦涛称,应该本着对人类、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尊重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务实合作,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坚持合作应对、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公约主导地位、坚持科技创新。胡锦涛提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网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森林恢复和增长,增加碳汇,减缓气候变化。
2006年11月越南河内
胡锦涛称,应该树立符合时代潮流和亚太地区特点的区域合作观,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共同发展,谋求和谐共赢,造福亚太人民,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维护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奉行开放包容。
2005年11月韩国釜山
胡锦涛建议各成员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合作:携手努力,有效应对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凝聚共识,共同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加强协调,采取应对热点问题的共同行动。
2004年11月智利圣地亚哥
胡锦涛指出,消除恐怖主义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勇气和决心。面对跨国恐怖主义组织和活动的威胁,单个国家的行动往往难以奏效,国际合作才是最有力的手段。中国支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内,以联合国宪章和相关国际法准则为指导,采取果断的集体行动,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国际社会应该采取综合措施,标本兼治,逐步消除恐怖活动滋生繁衍的土壤。
2003年10月泰国曼谷
胡锦涛着重就共同促进亚太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发展、加强成员间的合作提出了三点主张:第一,要加强相互信任,保持亚太地区稳定;第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三,要推动相互开放市场,健全多边贸易体制。
2002年10月墨西哥洛斯卡沃斯
江泽民就亚太经合组织如何顺应时代潮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广泛合作,提出了三点主张:第一,实现全球和地区经济的稳定和增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第二,要坚定地支持建设开放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积极推进世界贸易组织新一轮谈判。第三,要加强反恐合作,为本地区的发展和繁荣创造和平与安全的环境。
2001年10月中国上海
江泽民指出,虽然目前亚太地区经济面临一些困难,“9·11”事件更增加了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但亚太地区从长远看依然是世界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从APEC的共同利益出发,各成员应加强宏观政策协调,深化经济结构改革,坚定地支持多边贸易体制。
2000年11月文莱斯里巴加湾
江泽民指出,应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各国充分参与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行之有效的国际规则,使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能够得到正确引导和管理;应允许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发展道路,并确定开放的方式和速度;应促进各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不同文化的交流,为人类社会注入新的活力。应共同应对挑战和风险,以实现世界各国的普遍发展和安全。
1999年9月新西兰奥克兰
江泽民指出,坚持APEC经济论坛性质,坚持独特的“亚太经合组织方式”,重视经济技术合作等是APEC保持活力和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
1998年11月马来西亚吉隆坡
这次会议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东南亚金融危机扩大和加深的背景下召开的。江泽民提出加强国际合作、制止危机蔓延,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尊重有关国家和地区为应对金融危机自主作出的选择三点主张。同时,江泽民在会议上提出:中国政府决定设立1000万美元的中国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基金,并成立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企业联席会议。
1997年11月加拿大温哥华
江泽民就坚持“亚太经合组织方式”,进一步加强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强调,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两者是相辅相成、紧密结合的。科技合作应是亚太经济合作的重要优先领域。他阐述了关于充分开放技术贸易市场、鼓励和加快高新技术向所有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转移、促使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合理化的意见。
1996年11月菲律宾苏比克
江泽民指出,经济技术合作的根本目的是将全体成员经济发展的多样性转化为互补性,实现共同发展;APEC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原则和做法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发展援助,而是建立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基础上的双向合作;为了有效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要突出重点,确定优先领域;APEC在实践中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合作方式,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亚太经合组织方式”。
1995年11月日本大阪
江泽民重申中国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主张,并在会上宣布了中国将从1996年起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的决定。针对亚太地区的新形势和多样性特点,江泽民提出,APEC应发展成为一个具有鲜明亚太地区特色的经济合作组织。
1994年11月印度尼西亚茂物
江泽民提出中国关于亚太经济合作的五项原则,即相互尊重、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相互开放、不搞排他;广泛合作、互利互惠;缩小差距、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