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误吃庄稼引口角 故意伤人获刑罚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记者 薛波涛 冯世军 通讯员 王琨琳)2013年11月4日,在云南省巧家县马树镇,被告人沈乙家“媳妇”王某放的羊吃了刘某家地里的萝卜,刘某因此与沈丙、沈乙发生争执,随后刘某打电话叫来其夫沈甲。沈甲到达现场后与沈丙、沈乙再次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沈丙、沈乙将沈甲、刘某打伤。沈甲先后到巧家县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等处治疗30天,沈甲所受的伤经巧家县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云南昭通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刘某的伤经巧家县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最终巧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沈乙、沈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原告沈甲、刘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