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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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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黑名单难落地 建设主体只顾争权不配合

来源:中国贸易报  

    插图设计/王春瑞

    逃骗税者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电子商务黑名单、农资黑名单……为了杜绝造假、伪劣等不诚信行为,各地各行业都在建设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开始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数据库的重要参考。然而,由于部分黑名单没有实现联网互通,信息收集往往限定于具体行业内部,没有和其他领域联动惩戒,导致震慑力大打折扣。

    此外,目前由于国内黑名单建设主体五花八门,各地的主导部门也不一致,导致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时有发生,效率低下,例如上海、江苏黑名单建设业务管理归口经信委,山东归口文明办,辽宁主管是发改委,还有一些地区由人民银行“抓总”。同时,黑名单建设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缺失,立法进程缓慢,市场发展和信息征集有“腿”难行,黑名单信用数据难以使用。

    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撑,一些地方即使出台了操作性非常强的信用管理办法,多数也难以落实。例如,《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中关于“拖欠公用事业缴费,限制报考公务员”的条款,就陷入了违反《公务员法》的纷争,被指恣意侵犯和剥夺公民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信用体系建设宜把握自上而下、统一规则、全面共享等原则,避免出现“左手进了黑名单,右手继续赚黑钱”的现象。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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