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仍有跑路行业监管待加强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邢梦宇
年关将至,但是对于P2P网贷的投资人来说,今年的“关”并不那么好过。
近日,有消息传出,刚刚过去的11月,几乎每天都有P2P平台跑路的事情发生。11月14日,浙江P2P平台中贸易融发布了限制提现的公告。公告称,“由于借款人存在时间上的错配,受年底一系列平台倒闭的影响,投资人纷纷提现观望,加之年底借款人资金紧张,续借情况较多,目前资金的回笼已经跟不上提现了。”
提现困难的消息和日渐寒冷的天气一样,让投资人感到心里“拔凉拔凉”的,与刚刚投身网贷时的“火热”形成了鲜明对比。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4年10月,我国P2P网贷平台综合收益率继续下探至16.46%,当前网贷行业主流综合收益率仍处于15%至20%之间。目前行业平台整体综合收益率呈递减趋势,高息平台比例逐步下调。
据悉,2009年,全国P2P平台只有9家;2010年后,几乎每天要冒出1至2家P2P公司,2013年,P2P网贷平台火到极致,保守估计去年底全国大概有800至1000家新P2P公司成立。
“网贷平台也好,余额宝也罢,说到底,都涵盖在互联网金融之内。互联网金融的根源是金融,因此最重要的是风险管控。因为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并管控风险。P2P频频出现的难兑现危机以及影子银行携款跑路事件的发生,体现了较差的行业自律,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监管部门的缺位。”金融信贷公司汤鸿汇泰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他透露,现在一些P2P简直就是在“裸奔”,这些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体现在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体现在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
“这些有可能导致个别风险引发系统风险,乃至引发金融、经济、政治危机,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加大监管力度和进行风险管控,向P2P‘裸奔’说‘不’,才是当下规范市场的根本之道。”该人士称。
过去一两年,行业过快的发展速度,也使得各个平台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未来行业内分化和洗牌是必然趋势。有人预测,到2016年,随着行业的影响加大,洗牌和重组会不断提速,届时80%至90%的平台会消失。
“从当前的情况看,一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运作模式和业务流程,可能‘越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结合对一些P2P公司非法集资案的判定,可以看出,在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和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趋势下,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从过去的‘按兵不动’转为‘引导疏通’,这是一个很积极的信号。监管部门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这有助于引导P2P平台健康发展,改善P2P公司诚信环境,从而防范风险、保护好各方的利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英表示。
在2013年11月25日举行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对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类情况:资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对此,曹英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需要新的法规进行监管。况且,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尚不完备,有些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出现,但是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期待监管机关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