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双飞人”在华陷入商标纠纷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静安
很多人到香港旅游一定要买两瓶具有驱蚊消炎功效的法国“双飞人”药水。
近日,这款在港年销售1000万瓶以上,广受内地消费者好评的药水在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时却陷入商标纠纷。
不少消费者都反映,内地市场有俩家公司都在销售该款药水,已经分不清孰真孰假。
法国“双飞人”药水香港总代理——香港全球药业负责人透露,由于“双飞人”商标被抢注,该款药水在内地上市后,已经更名为“利佳”薄荷水。即便如此,在产品出售5个月后,该公司仍被江西双飞人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双飞人)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告上法院。法院随后支持了江西双飞人的诉求。
据了解,在香港出售的法国“双飞人”药水于1838年由法国利佳制药厂(HARIBO RICQLES-ZAN)研制生产。1970年,该产品进入中国香港、澳门市场。
1999年,江西双飞人在中国内地注册了“双飞人”商标,并推出“双飞人”爽水产品。该款产品的外包装和名称都与在港出售的法国“双飞人”药水类似,致使不少消费者认为两者是同一产品。
由于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双飞人”商标,为避免商标纠纷,2012年,法国利佳制药厂在中国内地注册“利佳”商标,法国“双飞人”药水则正式更名为“利佳”薄荷水,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申报,并于2014年5月正式进入内地市场。
2014年10月,江西双飞人起诉包括利佳在广东省的进口商、总经销商在内的22家药店和医药公司侵权。
受此影响,在内地市场,“利佳”薄荷水产品已经陆续下架。法国利佳制药厂方面表示,会考虑对江西双飞人提起反诉。
“江西双飞人宣称得到了法国双飞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授权。其实,法国双飞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实为曾在香港注册的空壳公司,如今已经撤销,其产品生产地为江西。”香港全球药业董事伦洪楷表示,“法国利佳制药厂的产品都是在法国生产的,与江西双飞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和授权。”
虽为同一厂家生产,但在香港销售的法国“双飞人”药水是药品,在内地销售的“利佳”薄荷水为化妆品。伦洪楷表示,两地药水的成分、用法、用量都一样,只是申请商标类别不同。目前,该药水只在广东境内销售,未来3年之内,将实现华北、华南、西南全覆盖。
江西双飞人相关负责人认为,相关案件已有初步判决,对于最终结果和“利佳”薄荷水方面的说明不方便做出回应。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表示:“‘双飞人’药水更名后进入内地市场,首先商标使用上不存在侵权,法院则需判定‘利佳’薄荷水是否构成对内地‘双飞人’包装的专利侵权,致使消费者误识以及是否通过该包装取得违法所得等,才能最终判定利‘佳薄’荷水是否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