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甄别偿还地方政府债务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针对规模庞大的政府债务,甘肃省决定,从今年开始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先甄别再偿还。
近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甘肃各级政府债务增长较快。针对这一情况,甘肃省政府决定,逐步建立“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以规范各级政府的举债行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甘肃省政府确定,将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按照审计口径进行甄别。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李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