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要求各地全额保障收购清洁能源发电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并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竞争。
《意见》还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在统筹平衡年度电力电量时,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新增用电需求如无法达到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要求,应采取市场化方式,鼓励清洁能源优先与用户直接交易,充分挖掘本地区用电潜力,最大限度消纳清洁能源。
(郑铮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