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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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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指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设计

来源:中国贸易报  

    ■贾远琨  杜放

    近日,网易指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设计,双方掀起骂战。这令公众回想起一年多前腾讯和奇虎360的“3Q大战”。互联网行业纠纷绕不开知识产权侵权之争,其最终考验的是互联网企业赖以生存的创新力。

    互联网企业“抄袭”之争频发

    网易公司日前发布声明称,其新闻客户端产品在整体布局、跟帖页面、图片浏览页面等设计上遭到腾讯的抄袭,并要求腾讯将产品从苹果应用商店下架,否则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腾讯随后回应,自己是最早推出客户端的新闻门户网站之一,于4月11日发布的新版本APP更是在产品功能、交互设计和内容框架上进行了大量创新。

    记者调查发现,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文版应用产品排名中,目前网易新闻客户端是热门排序第一的新闻类免费应用,腾讯新闻客户端现居同类第三名,二者之间竞争激烈。

    此类“抄袭”纠纷在业内并不罕见,国内市值排名靠前的互联网上市公司中,百度、腾讯、新浪、网易、盛大、搜狐等都曾面临类似问题,或指责对方抄袭,或被指存在抄袭,涉及产品包括网页设计、游戏、客户端及文字内容等。

    今年2月,搜狐公司就曾因节目盗用美国某知名脱口秀节目片头,由负责人通过“微博”向对方致歉。

    2011年1月,盛大旗下麻球游戏宣称,腾讯游戏频道未经授权使用其游戏作品,并屏蔽了广告及链接,腾讯回应称系转载时编辑审核不严所至,紧急下架相关游戏。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互联网行业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的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的角逐和市场份额的争夺,如果确属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企业首先应当明确主张,进而在事实的基础上、法律的框架内处理纠纷,同时不能损害用户的权益。

    企业创新力不足

    业内人士认为,网易、腾讯两家公司在游戏、门户、电邮及移动增值业务上有很多重合,竞争由来已久,其间二者在很多业务的形态上,都曾借鉴过对手或第三方产品的设计。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何敏认为,目前,尽管仅仅依据用户界面、外观感受相似,还不能判断腾讯侵权,但在此次纠纷的背后,互联网行业必须认识到,创新力是企业的生命线,唯有创新才能够让企业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纠纷频发反映出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确缺乏创新力,行业龙头理应借创新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但现实情况是,一些企业一直热衷于维护封闭的在线服务平台,对新出现的网络服务采取抄袭、借鉴的手段。”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朱春阳认为,在市场发展初期,模仿有一定必要性,但若缺乏持续创新,长此以往终将被取代,创新力不足是互联网行业最大的短板。

    互联网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魏武挥认为,模仿并不是国内企业独有的行为,但目前互联网行业更乐于追逐“短、平、快”的运作模式,缺乏做长期战略规划和技术创新的动力是十分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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