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民意?
来源:中国贸易报
■张伟
近来,微信圈里一篇“贩卖儿童一律死刑”的短文被迅速接力传播,引发了“能否一律死刑”的激烈争论。之所以说是争论,而非讨论,首先是因为“一律死刑”是否合乎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无需作过多讨论;其次是因为要求对“人贩子”一律适用死刑的民意群情汹涌,本就无意与反方作过多商榷。
面对这种被感性思维完全支配的滔天民意,任何一种试图将民众拉回理性维度来探讨死刑是非问题的努力都将收效甚微,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和民意进行对话,并且将民众带回理性地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我们能否透过问题看到本质。
应对这种民意,就好像医生看病。病人由于不了解医学知识,对疾病机理一知半解,有时候对自己的病痛症状诉说不清楚,有时候相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时候迷信“偏方土方”。民意也是如此,普通民众大多不具备社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也不具备较强的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洞悉、分析和处理能力,他们只会依据浅层次的自身感观和生活经验说出感受和想法。这些感受和想法,有时候很难经受得起来自专业领域的理性检验。简单来讲,他们可能“错了”,但是我们不能抠着他们的错误不放,就如同医生不能因为病人说错了自己的症状或者吃了一个对治病无益的“偏方土方”而与病人发生争吵一样,我们是不是应该把重点和精力都放在如何治好疾病这件事上?
民众之所以强烈呼吁“一律死刑”,是因为他们从为人父母的角度出发,对“人贩子”有巨大的恐惧感。我国长期以来,儿童被拐卖的犯罪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破案率又极低,民众切身感受到孩子一旦没看好就容易被人贩子拐走,一旦拐走了就极有可能再也找不回来。在这样一种恐惧之下,民众自行开出了一个“对人贩子一律死刑”的“药方子”,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精英分子是不是应该认真思考如何为实现“天下无拐”开出一个“好方子”,而不是一味地抨击民众迷信死刑?
意大利经济学家、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曾说过,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即便我们将抓到的每一个“人贩子”都一律判死,但只要10个“人贩子”中还有1个能够逃避打击,那么再严厉的刑罚也不能遏制犯罪的猖獗。从这一点看来,民众有些“病急乱投医”,但“乱投医”也是因为“病急”。有关部门应当正视这种现状,看到民意投射的问题区域,摸清症结所在,开出一个合理有效的“药方”。在我看来,这个“药方”至少应当具有以下功效:1.形成一套快速、有效的侦破案件和解救儿童的打拐机制;2.形成公共场所应对儿童突然失踪的应急机制;3.探索建立儿童指纹DNA数据库等。
总之,只要我们能正视引发民意喧嚣的社会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药方”把这个“病灶”加以清除,民众既然无病也就不会呻吟了。
(作者系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