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津闽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见成效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高洪艳
《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指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拟于年底前在“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区的福建省福州市开设分行,瑞穗银行与三井住友银行分别计划在天津与上海自贸区拓展针对中国企业的业务。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正大力推进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区建设,减少投资限制。日本三大银行调整在华投资策略,不约而同地选择将重点转向上述自贸区。
外资银行争相进入,只是自贸区集聚效应的一个体现。
“1个多月来,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集聚效应明显。”7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新闻例会上指出,广东、天津与福建的自贸区建设卓有成效,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
自贸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沈丹阳表示,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自4月21日挂牌以来,深入推进《自贸区总体方案》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沈丹阳在发布会上通报了第二批三个自贸区建设的进展:
广东省正加紧制定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和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新区、珠海横琴新区三大片区的建设方案,推动进一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3个片区分别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通关便利化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创新措施。
天津市发布《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在金融创新等领域出台多项措施,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福建省围绕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制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试验任务分解表以及平潭片区、厦门片区和福州片区3个片区实施方案,确定了若干重点试验任务和试验项目,目前大部分已启动实施。
在取得这些可喜进展的同时,粤津闽自贸试验区也获得了各类市场主体的青睐。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
发挥地区优势集聚外资
在布局自贸区的各类市场主体中,外资企业尤为引人关注。
5月8日,商务部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商务部在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改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合同章程备案程序。例如,对于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投资者可自行选择在投资实施前或投资实施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章程备案,备案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
在政策利好下,1个多月来,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沈丹阳介绍,广东自贸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集中于金融、商贸等行业,以港澳资企业为主体;租赁业成外商投资天津自贸区的热点;而台湾的中小投资者则青睐福建自贸区。
从具体数据来看,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
政策利好加速落实
“下一步,商务部将充分发挥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加快出台各项配套实施细则,促进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沈丹阳说。
实际上,不只是商务部,其他部委也在积极落实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近日对媒体表示,外管局正在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一定的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不过,他并没有细说企业的门槛条件、自律要求,限额的额度范围以及监控分析手段等,仅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之后,“会有一些完整的做法”。
而对于广东、天津、福建来说,自贸区建设更是当地政府的“头等大事”。
记者了解到,7月1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了《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制定了用3年时间引进约1200名高层次人才的“引智”目标。7月2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等事项,明确了自贸区三个片区的功能布局。同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说明会暨台商投资项目启动仪式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办。天津市金融局、海关、检验检疫局以及天津机场片区(空港经济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天津港片区(东疆保税港区)的相关负责人悉数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