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10版:产经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10版            产经观察
 
今日关注

2015年7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申请商标更正

来源:中国贸易报  

    工商之窗

    四、商标规费的收缴与结算

    1.商标规费属于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财政收入,商标局在收取规费后全额上缴中央财政。

    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各类业务应依法缴纳商标规费,代理组织在商标局备案后方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商标局预付商标规费,代理组织必须以在商标局备案的名称预付款项,款项汇出后三至四个工作日可以计入商标局财务系统。

    商标代理组织应根据业务量提前足额汇款,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显示的预付款余额只是参考余额,不能实时反映可使用余额情况,代理组织必须根据汇款情况和业务量进行准确财务核算,及时自行掌握预付款余额。款项不足支付时,申报业务将被依法不予受理。

    2.预付款余额查询及财务对账

    商标财务对款环节是商标审查系统的中间环节,无法实时统计从收文至对款环节的申请数量和金额,目前只能反映商标代理组织的已结算业务,财务系统中显示的预付款余额不能真正反映可使用金额。代理组织必须根据汇款情况和业务量进行准确财务核算,及时自行掌握预付款余额。款项不足支付时,申报业务将被依法不予受理。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和商标局财务机构进行年度对账,核对预付款汇款及使用情况。对账应事先准备好汇款复印件、统一收据、账簿或明细清单等财务资料,可通过电话或来人到商标局综合处财务机构进行核对。

    (未完待续)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协办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