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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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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7月21日,交通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高速路进行长期收费。

    根据修订稿,政府收费高速路的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中,除去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公路以外,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据了解,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采取向车户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方式,提供高效高水平的通行服务,通行费收支信息定期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交通委6月发布的《2014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69.9亿元,支出总额为150.5亿元。收支平衡结果为负80.6亿元,即收支缺口为80.6亿元。

    (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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