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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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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道德建设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最优落点

来源:中国贸易报  

    ■陆岷峰

    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由于存在虚拟化、信息技术依赖、安全系统欠缺以及法律监管与缺失等问题,其风险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更多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护体系依然不完善,立法保护尤为欠缺、跨部门统筹监管机制以及网络征信体系尚不健全。P2P平台虚假项目、拆分标的等经营手段层出不穷,恶意欺诈、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现象也屡禁不止,投资者的权利保障和风险防范面临很大的挑战。因此,探索如何协调好收益与安全的关系,维护好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互联网金融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话题。

    当前,关于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大多数是基于传统金融投资者的保护理论,从不同层面分析投资者保护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借鉴不同交易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经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然而,这些研究忽略了互联网的特殊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不断融合,先进的金融平台对行业内涵文化和道德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人类社会发展受到伦理道德约束一样,伴随人类社会发展产生的金融系统与金融活动也具有道德性。

    笔者认为,对我国金融发展中的道德冲突进行研究,加快道德水准的演进,提升金融发展理论环境,能够有效地减少金融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维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互联网金融本质仍然属于金融,互联网金融活动同样受人类社会整体价值观的影响。以道德规范为基础的内涵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市场长期稳定存在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障。因此,通过加强互联网金融道德文明建设,构建互联网金融文明与互联网道德文明相统一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道德规范在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中的作用,不仅能完善当前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护理论研究,同时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维权提供新的路径。

    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道德规范能够使从业者获得强大的精神力量,将正式的规则内化为自身思维习惯与伦理道德,自觉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面对当前互联网金融过度创新、发展不规范造成的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必须协调好监管、企业和投资者个人三方关系,以加强互联网金融道德文明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总体目标,构建以诚信为核心,以遵纪守法为基础,以遵循网络道德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金融道德观,最终实现互联网金融资本与道德资本的有效统一。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从道德规范的角度探索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效路径是营造健康稳定的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内在要求和根本方法。通过互联网金融道德文明建设,逐步将道德规范内化为从业人员的内在需求和价值取向,可以整体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参与主体的精神层次,为投资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从源头杜绝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然而,加强互联网金融道德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只有通过监管、制度、行业、企业和个人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注重金融资本与道德资本的协调统一,才能创造出高速发展与稳定发展并存的互联网金融秩序。

    (作者系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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