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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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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勿忘初心”将回归支付通道

来源:中国贸易报  

    ■劳佳迪

    近日,央行一纸公文在网络上刷屏,成了震动互联网支付行业的深水炸弹。这份名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层浪,是因为其对于网络支付领域的安全规范被坊间惊呼为“史上最严”。

    不少媒体报道称,监管层的“设计理念”是拟通过支付限额、业务范围等多项规定,引导支付机构“去银行化”,进一步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记者随即走访了多家互联网支付公司,注意到《意见稿》中涉及用户开户验证、余额限制等诸多条款备受争议,甚至有从业人士直呼“玩不下去”。

    单日支付限额成“靶心”

    “单日只能支付5000元太少了吧,网上连买个高端电子产品都不行了”、“有了交易限额,我再也不用当‘剁手族’了”……网络上,关于《意见稿》中提及的支付限额成了矛头所指的靶心。

    据悉,《意见稿》对综合类、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的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为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应时强调,上述限制性规定仅适用于消费者支付账户内的资金扣款,对那些使用快捷支付和网关支付的消费者基本没有影响,并称极小部分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选择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本人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

    不过,互联网行业一向讲求用户体验,移动端支付也成为趋势,支付流程的繁琐化仍然成为众矢之的。据平安证券银行研究团队提供的数据,2014年第三方网络支付8万亿元,同比增长50%,移动端支付6万亿元,同比增长390%,增长幅度大大超过网络支付。

    “虽然在PC端央行所论述的网关支付等流程替代勉强可行,可目前第三方移动支付与互联网支付基本已呈分庭抗礼之势,而所谓网关+电子证书支付即无上限,在移动端基本目前没有任何应用。”上述团队撰文称。

    免费转账时代或结束

    《意见稿》还提到,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业内人士透露,农行前几年每年的银行卡转账服务费收入就超过20亿元,按此计算,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无法免费转账到银行卡后,银行业仅这方面的收入就能增加百亿元。或许,免费转账这一“免费午餐”也会伴随着规定的出台而终结。

    此外,按照《意见稿》的设定,机构转账的免费时代也可能不复存在。爱钱进联合创始人张辉告诉记者:“因为时间差,机构的账户里沉淀了不少资金,原本可以拿这些资金赚钱,以补贴转账产生的费用。如果账户限额,现在这部分收益消失或减少的话,机构可能转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

    这对中小型支付平台的生态可能产生较大冲击。“对巨头的影响较小,毕竟腾讯、阿里巴巴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布局已相对完善,该拿的牌照基本都拿了。”张辉对记者分析。

    银行才能托管互联网理财资金

    除此之外,遭到业内猛烈抨击的还有《意见稿》对个人客户支付账户的限额。据悉,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此外,《意见稿》称,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而此前央行等10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广州e贷总裁方颂表示,这实际上从央行层面再次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做资金托管是不可行的。

    这也映射了央行出台这份《意见稿》的初衷:资金的划转最终都需要通过银行,第三方支付只能作为纯通道。《意见稿》若真正付诸实施,显然将影响万亿级市场。究竟央行下一步将采取何措施,尚存变数。

    对于《意见稿》中的种种严苛限制,易宝支付CEO唐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无疑是金融,安全是底线,但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和生命力却在互联网,尤其是互联网通过新技术和跨界融合不断创造新业态,在推动商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的难题,只守住底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安全和发展兼顾。归根结底,发展是硬道理,要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反思过去的分业出身论管理模式,打破出身论,按功能监管。”

    唐彬说:“支付业务本身微利,因此跨界融合、靠衍生业务获利是大势所趋,《意见稿》延续了分业监管的思路,将促使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多类业务牌照,以获得多元化业务的‘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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