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锋芒初现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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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食品安全领域,国际、国内的两件事,牵动人心。国际方面,8月13日,印度法院裁定,撤销之前印度食品和标准局针对雀巢美极品牌9款方便面的全国禁售令。尽管此举使得雀巢美极方便面在印度留有一线生机,但此前印度对雀巢方便面的禁令,已波及其他国家重新审视和关注雀巢方便面食品安全问题,最明显的连锁反应就是,欧洲多国已开启对美极方便面检测机制。
国内方面,8月18日,“第二届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座谈会暨内蒙古食品安全与生态农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呼和浩特开幕。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工信部等部委领导,部分省、市、县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以及部分企业代表悉数参会。
此次看似一次普通地方性质的论坛峰会,只因时间节点选择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夕,就更多的向外界传递了几分弦外之音。尤为关键的是,会议上,新《食品安全法》的诸多亮点被反复提及,并就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的纵向联动机制,以及各地食品安全现状及经验的横向交流等方面,会议分别进行了深入探讨。
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必须零容忍。纵观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也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过程,目前业已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放眼国内,随着食品和餐饮行业的迅速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的压力陡增,如何有效捍卫“舌尖上的安全”,这是一直以来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难题。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盛装登场。作为升级版的法律,它将成为经营者的“高压线”,监管部门的“新利剑”,锋芒初现,对此,结合此次峰会的专家解读,先睹为快。
全程追溯,依照新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全程查询、全程追溯;食品添加剂实行许可制度,未经国家许可,不得生产;网上销售食品必须“实名制”;保健品必须声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危险食品召回制度落地执行……
正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工程师刘赵彬在峰会上所言;“过去我们的食品安全是分段管理的,比如说农业管一段,工商管一段,质检管一段,药监管一段,此次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把生产、流通、餐饮这几个环节,都由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来统一监管,这就从制度上解决了一段一段衔接的问题,相信会更大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其实,今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提出了“4个最严”抓食品安全,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这“4个最严”的提出,堪称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前最好的暖场,也为新法的顺利执行做出了强有力的铺垫。不过,近期备受关注的河北邢台一著名方便面企业发生的尴尬之事,却给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来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下马威”,也让“4个最严”略显尴尬。正如在年初的公安部治安重点打击整治工作通报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所言,“当前食品安全走向毒害类案件在减少,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案件在增多,如上海福喜事件、315晚会报道的过期面粉事件,均属后者,对此,我们应引起重视。”
取法乎上得乎中,取法乎中得乎下。呼啸而至的新《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而言是和煦春风,对生产销售者而言则是烈烈寒风,冰冷刺骨。期待新《食品安全法》利剑高悬,荡平一切不和谐因素,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张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