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 更灵敏反映宏观经济短期变化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9月9日宣布,从2015年第三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采用分季方式核算季度GDP数据,并公布相关核算结果。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表示,采用分季核算后,将有利于生产出高质量的GDP环比数据,更灵敏地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的短期变化。
许宪春指出,季度GDP核算改革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改变了季度核算方式。这次季度GDP核算改革,最大的变化在于将季度核算方式从原来的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调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从原来分别核算一季度、一至二季度、一至三季度和一至四季度的累计GDP,改为直接核算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的当季GDP,累计GDP由当季GDP相加得到。
二是调整了数据公布内容。实施分季核算以后,公布内容将更加丰富。国家统计局将从2015年三季度开始公布的GDP数据,包括现价分季绝对额、不变价分季绝对额、不变价分季同比增速和环比增速,同时公布现价累计绝对额、不变价累计绝对额和不变价累计同比增速。
三是修订了季度GDP历史数据。为适应分季核算的新要求,他们对1992年以来的季度GDP数据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季度GDP与今后公布的季度GDP核算方法是一致的,数据是可比的。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分季GDP核算技术上比较复杂,目前,中国只在国家层面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地区尚未开展分季GDP核算。
许宪春表示,与原累计核算倒减出的当季数据相比,采用分季核算方法计算的季度GDP数据在绝对额、速度和结构三方面均有所变化。分季核算后,第一、二、三季度的GDP绝对额有所增加,第四季度GDP绝对额有所减少,相应的三次产业结构也有所不同。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