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商业价值变现“触手可及”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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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范丽敏
“不要再让烧钱成为互联网经济的代名词。”在近日举办的《2015年互联网电视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首发仪式上,优朋普乐董事长兼CEO邵以丁表示,电视屏互动起来之后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四种:内容付费、广告、实体商品的电商、增值服务的应用分发,而贯穿其中的则是广告。但未来的电商广告绝不是像淘宝、京东那样在电视上陈列式的广告,而是与视频内容关联起来。
来自《白皮书》的数据显示,2015年成为中国互联网电视用户增长最快的一年,互联网电视覆盖用户月均增长速度超过100%,年用户总量超过4000万,用户从“优众”向“大众”扩散,不同年龄段的互联网电视受众因内容偏好不断细分。作为聚焦家庭用户的“核心大屏”,互联网电视大屏广告有着与生俱来的营销力和推广力,同时拥有精准化投放优势,吸引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加大投放互联网电视“大屏广告”,互联网电视已经让营销进入了“大屏时代”。
来自优朋普乐的资料显示,2016年全年,中国互动电视广告可变现资源的总媒体价值规模储量将有望达到400亿元。
据尼尔森网联首席执行官张余介绍,《白皮书》从产业发展趋势、互联网电视用户变迁、OTT广告的新机会三个板块全面揭示了2014至2015年互联网电视发展态势,独家披露了诸多市场数据,并重点针对互联网电视媒体价值变现进行了研究。
大会上,优朋普乐还携手国广东方、芒果TV、尼尔森网联等合作伙伴共同启动了“互联网电视媒体价值标准化研究”项目,旨在推进互联网电视受众的行为与需求的深度研究以及互联网电视广告价值标准衡量的研究。
早在2014年初,优朋普乐就推出中国首套互联网电视专属广告系统,在业内率先提供互联网电视广告服务。此外,优朋普乐携手尼尔森网联搭建了首个专属于互联网电视行业的标准广告监测体系及用户分析系统,并完成了互联网电视受众的“到人研究”。邵以丁表示,此次优朋普乐携手业内合作伙伴、第三方权威研究机构成立“互联网电视媒体价值标准化研究联盟”,将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电视受众及互联网电视媒体广告价值衡量标准研究,成果将惠及整个互联网电视行业和广告主,也将为整个中国的互动电视大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正在快速进入“互联网+电视”的时代。“2016年,必将成为中国互联网电视商业价值变现元年。”邵以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