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时代”打破隐性壁垒成关键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日前,《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提出,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意见》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这是市场准入全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首次被提出。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将引发中国对内外资管理体系和思路的重大变革,也意味着中国市场准入将全面开启“负面清单时代”。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在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看来,强调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负面清单是为了确保整个经济体系的统一性,“也是为了防止各地区、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增减条目”,他说。
他认为,市场规则需要中央政府统一部署、管理与调节。“过去的政策更多的是针对外资企业,这次政策更强调对内开放的扩大。各地区、各部门如果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也可能出现各地不衔接的情况。”胡星斗说。
负面清单制度适用领域的扩大等是今后一段时间政府的主导思路。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琛伟表示,此前长期存在于市场中的一些隐性壁垒不利于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由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在中国是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要防止出现‘新瓶装老酒’、隐性壁垒难消除等问题。”因此,仅仅是出台负面清单制度还不够,还需要清理相应的“潜规则”和过时文件,应该废除相关管理部门的旧条例与过时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违法审查。
王琛伟表示,要真正把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下去,一方面,政府的监管能力可能面临严峻考验,另一方面,资本的逐利性决定其无孔不入的特性,必定要处心积虑地突破禁区,打擦边球。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吴子荣告诉记者,“只有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贷款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欺诈或虚假资料等方面的审查更严格,才能保证负面清单制度利于民企的进入,保证民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经营。”
他还强调,企业应该遵守“高压线”,对没有遵守规则的行为,政府必须要依法处置。如果企业违反了负面清单制度,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而属于企业的权利,政府也不应干涉。
“对一些存在灰色地带的领域,即,好像是在负面清单以内又好像不在列的领域,地方政府应随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践的深入,出台一些具体细则来确认。在摸索阶段,负面清单难免有模糊地带,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制度会趋于成熟。”吴子荣表示。
(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