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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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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参加香港仲裁周 提升中国仲裁影响力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范丽敏

    “自1956年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前身)后,中国仲裁事业已经走过了近60年征程。”近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CIETAC)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在参加香港仲裁周活动时表示,近60年来,尤其是1995年《仲裁法》正式实施之后,中国仲裁业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市场主体定纷止争的有效方式。

    于健龙透露,刚刚成立时,贸仲委受理的案件并不多。1986年,在贸仲委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议案,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1994年,《仲裁法》颁布,并于1995年正式实施,这是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仲裁法》颁布实施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对外经贸投资的迅猛发展,中国仲裁业发展迅速,年涉案量从1995年千余件增长到2014年的11万件,年受案标的额从几十亿元增长至2600亿元。”于健龙说。

    于健龙表示,与此同时,中国仲裁业在国际上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其公信力和影响力正在不断提高。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中国独创的做法,符合世界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在国际上被誉为“东方经验”。“受东方文化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大多比较接受这种做法,且效果良好,但有一些有西方文化背景的当事人或仲裁界人士对仲裁员同时担任调解员的问题存在担忧和质疑。”于健龙介绍说,贸仲委、海仲委考虑到国际商事仲裁中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冲突,在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中增加了一条新规,即当事人有调解愿望但不愿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仲裁机构协助当事人以适当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调解。如今,“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做法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

    在香港仲裁周期间,贸仲委举办了题为“Is Time on our Side”的专题研讨会。此次专题研讨会是中国贸仲委第三次在香港仲裁周期间举办以中国仲裁及法律为主题的研讨会。中国贸仲专题研讨会已成为香港仲裁周的核心活动之一,是国际仲裁界人士了解中国仲裁实践及法律制度的平台。

    此前不久,贸仲委还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中国仲裁周,其间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发布暨研讨会、仲裁系列讲座、示范模拟仲裁庭、贸仲委与英国大律师公会中国律师培训项目签约活动、“中伦杯”征文大赛和青年仲裁沙龙等。这场中国仲裁界的年度盛会,吸引了中外仲裁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律师和院校学子等2000余人参与,大家共同回顾《仲裁法》实施20年来中国仲裁取得的辉煌成绩,直面新形势下仲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展望中国仲裁未来的发展愿景。

    “开展中国仲裁周活动,旨在扩大对中国仲裁制度的宣传,提升中国仲裁的影响力,凝聚中国仲裁的力量,携手应对新形势下仲裁面临的竞争、机遇与挑战,共谋未来发展大计。通过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开展校园仲裁知识讲座,促进仲裁法学教育,培养国际一流的仲裁人才。”于健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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