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用活优惠政策
中国贸促会举办中韩FTA政策法规解读培训班
来源:中国贸易报
中韩自贸协定(中韩FTA)已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日前,大批经贸企业已初步享受该自贸协定项下的首次降税福利。为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中韩自贸协定内容,加快对接新规则,更好地适应和引领中韩自由贸易新常态,中国贸促会加大举办自贸区主题培训力度,于12月23日至24日在对韩经贸重要地区烟台市举办了中韩自贸协定政策法规解读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由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办、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和烟台市贸促会共同承办。
烟台市贸促会、烟台市国际商会会长刘世民在致辞中指出,烟台是中国对韩经贸交流的重要阵地之一。2014年,烟台与韩国的进出口额达500多亿美元。中韩自贸协定的生效与企业的关系最为密切,其直接受惠方就是企业。因此,企业欲更好地借助自贸协定的东风开拓韩国市场,就必须了解、掌握自贸协定内容,否则将难以适应自由贸易时代的新常态,甚至会被自由贸易的浪潮所淘汰。这也是中国贸促会举办本次培训班,加大政策宣传与推广的主要目的。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与非洲研究所所长宋志勇就我国自贸区建设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影响做了专题讲座。他指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21世纪新的贸易投资规则正在重构的关键时刻,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应对全球和区域经济治理格局变化、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
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办副主任宋彦魁、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副研究员聂平香、烟台市贸促会法律服务部部长时静分别就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过渡期降税安排和进出口企业如何享受关税优惠、利用自贸协定拓展对韩贸易与投资业务、原产地证书的申领和使用等具体经贸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了深度解读。
来自烟台市贸促系统、商务系统、海关系统和重点经贸企业的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企业人士普遍表示,贸促会举办的培训班专业性强、理论与实务并重,可以有效指导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未来,希望贸促会举办更多、更有针对性的自贸区业务培训,同时组织更多中韩企业间的交流与对接活动,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韩国市场。
(来源:中国贸促会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