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试验区公布改革创新经验
来源:中国贸易报
12月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公布了27条改革创新经验。
通知指出,广东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广东省有关单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将在广东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
其中,在广东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有23项,包括投资便利化领域(9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3项)以及金融创新领域(1项)。在广东省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有4项,分为在广东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项)、在广州、深圳、珠海市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项)。
通知还要求,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是广东省抢抓战略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强有力保障。广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上来,认真做好相关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逐步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吴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