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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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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份邮轮旅游行业规范即将出台 纠纷解决有据可依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上海发布了《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内首份邮轮旅游行业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对邮轮旅游定义、邮轮旅游合同、保险以及特殊告知义务等做了相关解释和说明,并首次明确了邮轮公司与旅行社的责任,发生纠纷时,谁的责任谁负责承担。

    《规范》第十条明确,邮轮公司在国内设立的船务公司可以直接销售邮轮船票,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销售。

    如遇不可抗力可能危及邮轮和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邮轮船长有独立决定权,可以决定变更航线或者停止执行。邮轮公司、船员、码头、旅行社、旅游者均无权干涉,并应予以配合。不过,船方以及旅行社都应该及早告知游客。

    《规范》明确规定,旅行社代理销售、购买邮轮船票、因邮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产生的和旅游者之间的邮轮旅游纠纷,由邮轮公司负责解决;因旅行社在销售船票过程中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产生的纠纷,由旅行社负责解决。

    《规范》还规定,旅行社把邮轮船票与岸上观光服务组合成报价旅游产品,违反邮轮旅游合同约定发生的纠纷,由组团社牵头负责解决。因邮轮公司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因邮轮航程取消、变更发生纠纷的,由邮轮公司牵头负责解决,旅行社应当协助。

    (赵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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