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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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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可解小微企业资金之渴

来源:中国贸易报  

    自互联网金融元年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在近两年里始终保持着爆发式增长趋势,特别是P2P的高收益与高风险更是牵动千万人的心。到今年11月底,全国共有平台企业3769家,累计融资额达12314.73亿元,但问题平台数也高达1157家,涉及投资人15.7万人,投资金额82.7亿元,加上最近累计融资额高达728亿元的e租宝事件不断发酵,在主张和看淡互联网金融两大阵营争论过程中,更多的人看淡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话题再次被推至风口浪尖。

    在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看来,互联网金融提振实体经济必须且可行,互联网金融将是小微企业的资金主要集成供应方。

    陆岷峰基于30年商业银行高管从业经验,从四个层次论证了他的观点:

    其一,资金仍是绑牢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裹脚布。当前的实体经济持续处于疲软状态,“十三五”战略目标实现依赖于实体经济成长,而实体经济重要关联指标中低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

    其二,传统金融彻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既有制度难关更有技术难题。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难与商业银行难贷款一对矛盾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管理难、特别是银行与小微企业的信息无法对称,导致传统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貌合神离,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困境。

    其三,互联网金融将成为小微企业资金供给集成供应方。互联网金融既有债权融资,也有股权融资,包含P2P、众筹等多种融资模式,能够给小微企业提供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的全流程、全方位融资服务,最主要的大数据建设,解开了P2P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死扣,最终将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小微企业资金集成供应方。

    其四,全面实现互联网金融驱动小微企业发展需要同时开启四大动力源。一是政府出台政策推动:加大扶持互联网企业优惠政策力度,实施大数据国家战略,建立健全征信分享政策、行业环境打造政策。二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内在驱动:坚持规范经营、规模效应、规避风险、规范发展。三是小微企业创新驱动:明确市场定位,完善财务体系,提高信息规范透明,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四是外部环境建设发动:社会服务机构创新主动,改善舆论环境、法律环境,给予支持、理解与包容。

    (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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