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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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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中澳自贸区实施二次降税 涉及产品或近千种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1月1日,中韩、中澳自贸区协定实施了第二次降税。两大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于当天实施了第一次降税。

    根据中韩自贸协定规定,中韩双方应该在协定生效之日起,实施各项产品过渡期内的第一次降税,从第二年开始直至最终降为零关税,每次降税应在相关年度1月1日实施。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光辉表示,总体来看,中韩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和产品的种类是要经过不同时间段来降的,本轮降税涉及的产品与老百姓的关联度也比较高。第二次降税的产品跟中韩两国的生活和轻工产品息息相关,大部分纺织品、轻工产品、日用品到1月1日都要零关税。从产品的种类来讲,大致有二十大类,包括的产品可能接近1000种。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说,第一次降税后,韩方将对5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中国进口额的52%;中方将对20%的产品取消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44%。双方其他产品也将相应削减部分关税。他表示,韩自贸协定生效意味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这将为全面提升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

    谈到中澳自贸协定,沈丹阳表示,协定的生效同样将进一步扩大中澳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造福两国企业与民众。协定也将密切双边贸易关系,推进两国经济增长,为充实中澳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供重要内容。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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