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创地方性进出口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日前,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宁波市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进出口领域质量信用信息同时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人民银行金融征信信息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根据《规定》要求,被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人民银行金融征信信息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既包括在宁波辖区获得出口质量示范企业、检验检疫AA级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宁波进出口质量诚信企业、出口质量奖等质量诚信信息,也包括在进出口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弄虚作假、逃漏检等质量失信信息。《规定》有效推进了“黑名单”制度的完善与落地,使严重失信企业真正因为被列入“黑名单”而“寸步难行”。
(刘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