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反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2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反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3日至22日。
关于经营者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再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承诺。对于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案件,执法机构不应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承诺,实施中止调查。
对于其他反垄断案件,经营者主动提出承诺,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适用中止调查及终止调查程序。
(王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