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第六十四届会议召开
中国仲裁规则力争与国际接轨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陶海青
近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下称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第六十四届会议在美国纽约召开。此次会议着重讨论和审议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安排仲裁程序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修改稿。由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31个成员国派代表出席,芬兰、荷兰、瑞典、挪威等17国以及欧盟等派观察员参加会议,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商会等知名机构也派观察员参会。
中国派出由外交部和商务部官员组成的政府代表团出席大会。同时,应联合国贸法会邀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派出了董绪公等四名仲裁员作为中国观察员随同中国政府代表团参会。
董绪公在美国期间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外设立分公司,但因为许多国家都存在贸易壁垒,导致跨国贸易纠纷增多,通过仲裁可以解决很多经济争端。因此,仲裁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中国除了派政府代表团外,也同时派仲裁员参加会议,说明中国仲裁不仅要与国际接轨,而且还高度重视民间的仲裁力量。”
《说明》稿具有兼容性和国际性
因不同国家的国际贸易法律存在差异,阻碍了贸易流通,为促进国际贸易法逐步协调和统一,联合国贸法会在1966年应运而生。
联合国贸法会下设六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负责中小微型企业,第二工作组负责仲裁与调解,第三工作组负责网上争议解决,第四工作组负责电子商务,第五工作组负责破产事务,第六工作组负责担保权益。
据董绪公介绍,《说明》是联合国贸法会在1993年第26届大会上首次提出讨论的,在1996年完稿。2011年,在第44届大会上一致同意修订《说明》。之后,联合国贸法会秘书处开始起草《说明》修改稿,并在2015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贸法会第48届大会上审议和原则通过了《说明》修改稿。本次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会议就是为了对第48届会议后尚待完善的部分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准备将此次讨论的最后修改稿提交联合国贸法会第49届大会。
董绪公表示,国际仲裁作为一项跨法域的纠纷解决机制,受到各国的重视。《说明》稿经过各国专家和诸多知名国际机构,包括中国政府代表团以及观察员历时多年的反复研讨和斟酌,尤其是此次工作会议的研讨和商议,体现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其他多种法域国际仲裁的实务创新精神,具有兼容性和国际性,它将与联合国贸法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仲裁规则》并列成为国际仲裁实务领域的重要文献。
对中国仲裁影响深远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国之一,也是联合国贸法会主要成员。多年来,中方一直认真参与联合国贸法会各工作组的法律文件起草工作,全面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在国内立法中借鉴了联合国贸法会有关示范法或立法指南的内容,并积极在中国宣传和推广联合国贸法会的工作成果。
董绪公认为,该《说明》稿对我国未来的仲裁立法、司法审查与国际间协助与支持、仲裁机构的设立和建设、对仲裁员队伍的建设和完善等诸多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及借鉴作用。
目前,中国仲裁事业已经进入方兴未艾的崭新阶段,越来越多的民商事案件开始向仲裁机构分流。
“从《说明》稿中把握国际民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探索仲裁机构如何在国际民商事仲裁中起到更大作用,这是一个重要课题。”董绪公认为,目前,中国的仲裁立法远远落后于仲裁实务,更落后于仲裁发达的英、法、瑞典等国家的仲裁立法。而此次《说明》稿由于吸收了国际仲裁先进经验,可以作为对我国仲裁法进一步完善时的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