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建设 推进国际合作
——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郭峰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陶海青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在中国贸促会的领导下、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仲裁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深化,独立完成《中国仲裁年度白皮书》、《仲裁理论研究评估体系》两项重点课题。同时,国际交流及对外交往活动稳步推进,研究会内部组织机制优化完善,影响力不断扩大。
“2016年,研究会将重点做好响应国家重要战略,积极对接司法研究,落实‘ADR研究方阵’工作,不断推进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为促进仲裁学术繁荣,推动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继续努力。”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郭峰日前在北京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专访时说。
护航“一带一路”建设
郭峰首先介绍了“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状况。他说,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涉及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各国的法律制度各有不同,使得跨国贸易与投资面临诸多法律问题。与此同时,中国法律业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研究比较薄弱。
对此,郭峰表示,研究会今年将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合作,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仲裁法律制度研究与最高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的有机衔接,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郭峰介绍说,研究会今年还将继续做好“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仲裁法律制度研究这一课题项目,再选取5-8个沿线重点国家进行专项研究。同时,围绕我国仲裁发展重大问题,设立5大研究项目,发挥仲裁智库作用。
落实“ADR研究方阵”工作
记者提出,ADR(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被视为快捷而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法,在很多国家的多个领域广泛使用。但数据显示,我国民商事仲裁受案率只占法院受案同比万分之五左右,相关调解体系也未曾建立,学者们曾多次呼吁建立“诉前调解强制”制度,但时至今日,这一制度仍未立法。
据郭峰介绍,研究会正积极落实“ADR研究方阵”工作,原定了5家高校作为方阵组成实体性科研机构,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这5家理事单位各推荐5位仲裁领域权威学者作为研究方阵理事。但因为仲裁员、律师界、法学院校都表示了浓厚的兴趣,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全社会参与的大环境。
研究会将在2016年召开推进ADR方阵誓师大会,并举办高标准的国际论坛,将现有的ADR研究成果予以推广、发布,并对ADR研究公布系列课题,进行滚动式推广,争取在3-5年内让ADR在中国发展成熟。
不断扩大国际合作
深入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增强我国仲裁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是研究会的重要工作。
郭峰告诉记者,今年,研究会将与英国大律师公会合作开展中国律师培训计划项目,加强与国际仲裁界的交流,推动中国的“国际仲裁中心”地位建设。
研究会去年曾倡议成立“国际仲裁研究联盟”。中国法学会很重视此项工作,并拨付专项启动资金。研究会作为成立此联盟的倡导单位,将此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并将着力建成全球最大的仲裁界学术研究团体。
郭峰表示,研究会今年要认真研究组建“国际仲裁研究联盟”这一全球性仲裁理论研究机构的可行性,用1-2年时间,组织国内外法学院校、国际主要仲裁机构、研究单位等开展此项调研工作,为推动国际仲裁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出贡献。另外,还将通过主办国际论坛、出版刊物和筹建网站等宣传形式,大力加强国际间仲裁理论研究的深度交流,建立机制化合作模式。同时,也会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组织国际间的仲裁法学交流活动,加快推动国际仲裁理论实践研究成果在国际间的广泛应用。研究会希望以此创举践行中国仲裁研究迈向世界的第一步。
此外,研究会今年还将充分发挥仲裁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着力打造仲裁法制高端智库,面向全国仲裁员举办4期培训,加强仲裁法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利用法学会和研究会的国内顶尖仲裁法律专家资源,开展企业法务培训活动,帮助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