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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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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坚硬”,个人隐私权的僵局

来源:中国贸易报  

    ■刘雪松

    苹果首席执行官库克日前以“保护用户隐私”为名,拒绝执行法院指令,拒绝为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提供“合理的技术帮助”以解锁一部苹果手机。

    苹果以“保护隐私”的名义,多次与当局“开撕”。这一次,事由缘起于因去年12月份发生在加州的一起枪杀案,嫌犯造成14人死亡后被警方击毙,其一部苹果手机落入警方手中,但因无法绕过苹果加密技术,FBI无法获取手机中的内容。其实苹果坚持不给司法部门“面子”,“保护隐私”只是缘由之一,最重要的是苹果自己也打不开这台手机。苹果与当局持续的“抵抗”,除了在部分用户中赢得了“英雄”般的精神膜拜之外,还为苹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赢得了口碑。

    苹果与当局在隐私权利上“摩擦”多年,并且能够得到大多用户的认可,其实已经暴露出美国社会在个人隐私与公共安全之间日益凸现的权利矛盾。尤其在涉及国家安全、涉及反恐等信息和证据的获取上,科技公司的理念与产品的技术,已经呈现出与之游离的叛逆趋势。

    中国的科技产品如何既兼顾个人隐私权利与国际化市场的竞争优势,又不与国家安全等信息获取发生对立,确实需要一套介于科技、道德、法治三者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保障。否则苹果的冲突很容易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陷入尴尬,中国产品也很难在国际市场获得竞争底气。

    个人隐私权力与科技产品保护用户隐私权利的权利界限,是一个需要通过法律制度来设计的框架程序。把个人隐私凌驾于国家安全之上,容易给现代犯罪行为增加便利;反过来,动辄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过度控制个人信息,则让更多的用户惶恐,导致基本的隐私难以得到保护。

    苹果与美国当局的对峙,中间掺杂着半是法治权利、半是道德权利的不规则“游戏”。从法律制度的设计上来看,个人的隐私权利与司法需要个人及科技产品让渡部分隐私的权利,在内涵与外延的交叉关系上,没有得到清晰的法制梳理。这种现象,眼下已经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出现,只不过不像苹果公司那样因为公开的叫板与抵抗,让冲突带有国际化的戏剧围观效果。

    加州命案会否成为美国在法制设计上的一个拐点,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是,中国的法律制度可以通过这面镜子,照见自己在法制设计上的缺位程度,可以结合本国的实际尽早在法制设计上进行布局,以免事到临头,因为制度的缺失,引发本国科技产品与法律制度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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