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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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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贸促会会长姜增伟:

把中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陶海青

    仲裁是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中国涉外商事仲裁法制日趋完善,国际化程度提升,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作用与优势日益凸显。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贸促会会长姜增伟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要尽快。我国正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把我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有利于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发展。”

    为中企保驾护航

    《2015年度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显示,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中,有半数企业在国外遇到不同程度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处罚和仲裁问题。

    另有相关调查显示,中国企业在境外的仲裁尤其是海事仲裁败诉率高达95%,同时还要负担高额的仲裁成本。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在经营上可能不规范,不熟悉境外法律和仲裁程序,语言上不占优势,缺乏境外仲裁经验,存在法律文化差异等。

    姜增伟指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闯劲超过许多国家,但与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管理能力还有待提升。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更要提高风险事前防范意识,了解国外的法律、仲裁、税务、金融等方面的制度,进行风险管控。”

    目前,中国企业全方位走出国门已经成为常态,遭遇的国际经贸纠纷增多,将中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有助于将相关争议留在国内“主场”解决,为中国企业降低仲裁成本,为建设贸易强国服务。

    回应外企关切

    据商务部统计,去年中国吸收非金融类外资1262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了5.6%。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5年到2017年,中国仍是跨国公司看好的一个市场。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引进外资的势头依然强劲。

    随着外资的不断涌入,外商投融资争议会逐渐增多,其中多数将会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议。尽管不少外商选择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中国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但一些外商倾向于选择外国仲裁机构,比如,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及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等,或者干脆不选择机构仲裁,而选择在外国临时仲裁。

    有鉴于此,美国中国企业家协会外籍来华投资会员企业期望中国能够尽快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吸引更多的外商选择在中国仲裁,以创造更加优良的贸易投资环境。

    从四方面做大做强

    将我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姜增伟建议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适时修订《仲裁法》,完善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建议将《仲裁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适时启动修法程序,修改完善仲裁协议生效条件、仲裁程序和证据规则等规定,为我国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是进一步确立“支持仲裁、友善仲裁”的司法监督政策,营造良好的仲裁司法环境。建议法院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仲裁法实施的司法解释,规范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统一司法监督尺度。

    三是重点扶持有基础和竞争力的涉外仲裁机构的发展,为仲裁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和发展空间。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在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上深化改革,支持他们参与国际仲裁市场竞争。同时,政府部门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例如减免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税收,为外国仲裁员出入境提供快捷服务等。

    四是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公信力。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全国仲裁机构坚持民间化、专业化的发展理念,融入市场谋发展;推动全国仲裁机构形成合力,着力打造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共同做大做强我国仲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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