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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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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钉截铁处置“僵尸企业”

来源:中国贸易报  

    ■周雷

    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再压减1亿至1.5亿吨粗钢产能。钢铁业去产能攻坚战已经打响,当务之急是斩钉截铁处置“僵尸企业”,坚定不移减少过剩产能。

    亟待快刀斩乱麻

    中钢协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粗钢产能约为12亿吨,按照2015年产量测算,产能利用率不足67%,受发展惯性及前期新建产能逐步释放影响,产能仍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消费量总体进入下降通道,钢铁业供求严重失衡的矛盾更加突出。

    “产能过剩矛盾必须予以解决,要加速过剩产能的市场出清。”工信部副部长冯飞近日强调,“十三五”期间,钢铁业要通过去产能,使得产能利用率恢复到相对合理的水平,即75%以上。

    尽快处置“僵尸企业”是去产能的关键所在。2015年,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负债率超过70%。截至2015年底,我国钢铁行业停产半停产企业57家,涉及产能9700多万吨,占全国产能8.6%。

    “如果不快刀斩乱麻处置‘僵尸企业’,就会将优质企业和整个行业一起拖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冶金建材发展部副主任陈子琦表示,停产半停产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丧失了竞争力,沦为“僵尸企业”。“僵尸企业”主要是指企业长期亏损、负债累累甚至资不抵债,无望恢复生气,仅靠外部“输血”(贷款或政府支持)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但由于其“僵而不死”,仍不计代价和成本地维持生产销售,加剧了恶性竞争,扭曲了正常的市场激励与淘汰机制,挤占了宝贵的资源和市场空间,已严重拖累了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建立退出通道

    “僵尸企业”处置主要方式为破产清算和兼并重组,两种手段各有短长。陈子琦说,破产清算是去产能的最有效措施,优点是速度快、效果明显,有利于行业尽快减少过剩产能;缺点是处置难度大、阵痛大、社会成本高,对地方财政收入、相关产业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会带来一定影响。兼并重组则是调结构、去产能一举两得,在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结构调整的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产能;缺点则是耗时长、去产能的效果不直接。

    另外,在目前我国钢铁业不景气、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以及产业集中度低、龙头企业占比过低的情况下,优势企业主动开展兼并重组的意愿和动力明显不足。

    中央明确提出,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陈子琦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标本兼治的国家意志,在去产能的同时推进结构调整优化。另一方面,处置“僵尸企业”需拿出壮士断腕的精神,承受阵痛的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各方关切,高度重视推进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冲击,做到有序推进、积极稳妥。

    政策助推市场出清

    “解决‘僵尸企业’,从本质来讲是解决人和资产的问题。”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首先,要化解1亿至1.5亿吨产能,约有50万职工需要妥善安置。其次,“僵尸企业”清偿债务也是难题。此外,还存在地方稳定经济的难题。因此,处置“僵尸企业”,应加大中央政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政策和资金托底,解决好职工安置和债务清算工作,以及地方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加快构建“僵尸企业”的退出和转型通道。

    从《意见》来看,去产能将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的原则,强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积极有序化解过剩产能,确保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处置好企业资产债务。

    新政策的一大突破在于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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