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朝阳集中办公区税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来源:中国贸易报
■张翅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北京市朝阳区涌现了大量的新办企业,也加大了税务部门征管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朝阳区兴起了多个小微企业创业平台——集中办公区,这种办公模式租金低,代办服务便捷,为中小企业提供注册地址、开放式办公场所和代理审批服务。作为朝阳区改善创业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集中办公区以服务为宗旨,相应提供工商、税务、财务等代理服务以及创业咨询、投融资等增值服务。集中办公区营造了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朝阳地税根据对集中办公区的管理实践,积极探索和研究集中办公区内企业的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科学构建集中办公区管理体系。
一、朝阳区集中办公区的税收征管现状及特点
目前,朝阳区共有集中办公区(孵化器)51个,税务登记户26367户,无税户12093户,无税户占集中办公区中注册企业的45.86%。2014年形成税款9469.17万元,2015年形成税款1.35亿元。
在日常征管过程中,朝阳地税总结出集中办公区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税收经济贡献率低;二是入区企业增长速度快;三是办公区管理结构不健全;四是行业类型多样,入区行业复杂;五是入区企业征管质量低。
二、朝阳区集中办公区税收管理的难点和问题
(一)日常征收管理业务量大
首先,集中办公区的企业多而杂,缺乏管理,经常出现“无会计、不建账、不申报、申报不入库、联系不上、实地无下落”等情况,导致转非量增加、申报率下降、申报未入库率上升。其次,集中办公区企业户数增长快,存在大量的股权变更、税务变更等各种变更事项。
(二)征管难度较大
对于虚假地址注册的集中办公区企业无法准确掌握企业情况,有些企业难以联系,有些企业可以联系到但不配合征管工作。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缺少管理手段,在基层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大的困难。
(三)核心系统中垃圾数据较多
集中办公区内企业多数为虚拟注册,不在注册地办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系统内多数登记为注册地址和临时租用的经营地址,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存在困难。另外,在集中办公区的企业多数是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各项登记,法人、财务负责人等联系电话多为中介电话,企业其他基础信息也无法核实,为日常的管理加大难度。
(四)发票管理存在困难
有些企业自行向服务大厅申请安装税控机并开具发票,此项业务为服务大厅的通办业务,产生了对集中办公区企业的管理盲区,在发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五)后续服务与管理制度尚需完善工商部门处理注册业务时不易审核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企业的监管也主要来自于日常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例如:举报、投诉等事项),目前工商制度的改革,门槛降低等因素,势必压力主要归集到税务部门,影响税务机关的后期管理。有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不办理工商、税务注销,把难题留给集中办公区,从而增加主办方管理的困难度。
三、朝阳地税对集中办公区管理的实践(一)建立台账、定期联系、实行集中办公区联席会制度
辅导主办方建立《集中办公区入驻纳税人管理信息台账》。主管税务所每月对集中办公区进行核查,了解企业管理、经营等情况,同时对发布的税收政策进行培训,加强沟通与宣传。
建立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的制度,对日常征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对策,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建立税务机关(管理员)与集中办公区业务人员(秘书)长期的联系制度,派驻秘书协助做好园区企业的涉税事宜,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与朝阳区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集中办公区联席会,联合审批集中办公区的新设,明确要求,督促整改,实现达标一家,批准一家;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通过联合执法,停止为集中办公区办理新企业入驻登记,并约见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提示。
(二)加强税务报到及日常申报和发票管理
每月新办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到税务机关报到(限10日内),月末工作人员携带新办企业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报到手续,确保当月在途户为零。对于其他区(县)税务所迁入集中办公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入住条件才能办理迁入手续。申报管理方面,要求集中办公区要安排协调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具有一定财务业务能力的人员协助专管员共同处理集中办公区企业涉税事宜。
将地址统一发放纳税服务大厅,在申请发票环节对集中办公区的企业进行管理。同时要求集中办公区对使用地税发票的企业,税控机要集中管理,授权开票要有专人操作统一管理,没有的集中办公区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实地核查和整改
对失联企业以及合同到期且不续签的企业由集中办公区采取实地核查的办法,督促限期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对长期零申报企业要实地调查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对无发展、无经营的企业要按照集中办公区入住条件劝其限期迁出集中办公区。对连续3个月未申报企业要进行实地核查,并要求限期迁出集中办公区。
按照《朝阳区集中办公区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以及朝阳地税征管质量工作要求,每月申报率达不到规定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要进行整顿,暂停新办企业,直到符合集中办公区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为止。
四、加强对集中办公区管理的建议(一)建议加强集中办公区考核制度的落实
对于违反集中办公区管理办法的,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处理;重点加强集中办公区企业的申报情况、租期到期没有续租但又没有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等进行考核,定期通报,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应对集中办公区采取措施,以督促其加强对集中办公区内企业的管理。
(二)建议出台有效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措施
区政府或街道办为安置大学生或下岗职工再就业成立企业时,划定区域,给出实际经营地址,在出租房屋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政策优惠。
(三)建议完善与工商部门流程衔接对符合征管法中规定提请工商部门吊销条件的,工商部门应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拓宽自身的执法渠道;双方共同出台集中办公区管理办法,合力加强对此类企业的规范管理,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四)建议完善内部自身的管理流程完善办理税务登记的适用条件,加快税务部门独立办理税务登记办法的出台。参照无税户管理的模式,在系统中加入标识,区分虚拟税务登记,实现税源的分类管理。
(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