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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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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中国龙”需三思而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袁远

    近年来,四川省自贡市“盐、龙、灯”三大特色文化资源优势逐步转为产业优势,尤其以彩灯文化为主的产品,出口约占自贡文化产品出口总量的80%。从1990年开始,自贡的彩灯企业就走出国门,并在新加坡办灯会。截至目前,自贡彩灯足迹已遍及四大洲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

    越有中国文化味的彩灯越受到国外观众的欢迎。在荷兰灯展现场,还出现了海外观众抢购自贡彩灯的热闹景象。

    据到过现场的人介绍,当时最引人注目的要属“中国龙”了。在展会现场,一只长约十几米,昂首挺胸、威风凛凛的彩灯龙,横亘在一方水面上。自贡的参展企业是想借彩灯龙的气势,向海外观众展示中国元素,展现中国文化的魅力。

    但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看法。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朱麟谈到,在中国,龙是威严、吉祥的象征。而在西方,尤其是欧洲国家,“dragon”(龙)往往代表邪恶,常被冠以恶龙、毒龙的称谓。

    其实,关于“龙”在中西文化中形象差异的讨论由来已久。据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有关方面因顾虑“dragon”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没有把呼声最高的“龙”选为吉祥物。据媒体报道,当时有学者建议为避免西方人误解,不以龙作为中国形象标志。还有专家建议,以汉语拼音“Long”或“Loong”作为对中国龙的标准翻译,也是为了避免西方人对“dragon”(龙)产生误解。

    在民众的语言体系里,“龙”和“dragon”几乎是划等号的。但是,每种文化符号都有其禁忌,文化产品要获得全球观众的认同需要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充分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此外,政府部门在文化产品出口的把关上,要做好细致的工作,寻求专家和相关人士的论证,选择既能够为对方所接受、所认可、又能够充分表现中国文化、经济发展的符号元素,从而更好地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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