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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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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积极参与经贸规则制定

完善国际贸易摩擦综合应对机制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范丽敏  实习记者  姜业宏

    本报记者从2016全国贸促系统法律工作会议上获悉,作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中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而值得欣喜的是,2015年,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都出现大幅下降,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层面的协调沟通和中国企业法律意识、维权能力的提升。

    与会代表认为,做好充足的法律准备,打造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四体联动”的国际贸易摩擦综合应对机制将是未来企业成功应对贸易摩擦的关键。

    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贸易摩擦就像“传染病”,只要有一个国家开始针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他国家就会随之跟风而至。

    经验证明,避免国际贸易摩擦最有效的方法是提前预警。当市场对我国某类出口产品产生反应的时候,就应引起重视,尽早采取调整策略。我国当前已初步构建起了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机制。2015年,中国贸促会全面启动经贸摩擦应对工作,构建经贸摩擦预警体系,在地方、行业贸促会设立52个预警机构,基本覆盖了经贸摩擦多发地区和重点行业,直接服务3万多家外经贸企业,全年发布2600多条预警信息。未来,中国贸促会将进一步加深国际合作交流,逐步建立起常态化和专业化的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运作机制。

    完善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机制,需政府部门的信息监测预警、行业协会的监测预警和企业的预警应对齐发力。政府可以着力于对重点行业、重点国家(地区)的市场状况、法律和指令等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行业协会应做深做强行业信息预警工作常态化、行业信息监测预警专业化等方面的贸易摩擦预警工作和服务;企业需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及时掌握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国际标准的变化和相关信息。

    全面提升纠纷解决能力

    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纠纷……面对多种多样的涉外民商事法律纠纷,国内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常因不了解国际规则、不熟悉当地法律,表现出防范法律风险和应对法律纠纷的能力总体较差的特点。“四体联动”贸易摩擦综合应对机制的建立健全,迫切需要企业掌握国际规则,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对法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中国贸促会等行业协会在解决涉外商事法律纠纷方面有机构、有人才、有优势,也将在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和地方分支机构建设方面下功夫,不断注重企业纠纷解决能力整体水平的提升:促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推进“政策对接”和“办案对接”,发挥自身调解中心作用;构建新的联合调解平台,与中国香港、东南亚、欧盟等多地区和国家磋商,建立联合调解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积极谋划和落实内地各地方及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功能作用;同时着力拓展涉外咨询投诉、法律顾问、案件代理、海损理算、法律培训等工作,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法律风险和维护正当权益。

    积极参与经贸规则制定

    随着国际经贸法律和规则的深度调整,参与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规则制定也成为应对国际经贸摩擦和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途径。近年来,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中欧投资协定、中美投资协定等重要谈判直接关系国家利益和企业“走出去”顺畅与否,中国贸促会与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相关企业通过机制化合作参与国际经贸谈判,参与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多双边定期磋商机制工作会议,落实谈判成果,为我国企业与外国政府及工商界对话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向国际市场反映我国企业的诉求和呼声。

    此外,参与世贸组织涉华争端案件解决,加强应对并执行落实胜诉成果,参加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国际海事委员会、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深度参与贸易投资、海事、金融、仲裁、调解、知识产权、商事认证等方面的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制定,都是增强我国国际贸易摩擦应对能力、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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