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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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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务信息共享让企业不吃“哑巴亏”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周春雨  实习记者  成瑶瑶

    “对中小企业来说,维权成本太高了,我们企业吃过亏。”与记者说到境外投资遇到的税收问题时,李广琛不禁吐起了苦水。

    李广琛所在的山东广兴集团于2011年就成立了厄瓜多尔基多美洲电力股份公司,由于并不熟悉当地的外汇政策,第二年他们才发现员工需要上缴的税费占到工资的近一半。但考虑到高昂的维权费用,他们只能独自吃下这“哑巴亏”。

    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仅北京地区的“走出去”企业中就有近80%的企业因对投资国的税收制度不了解,而导致不必要的税负增加。当在境外遇到税收歧视时,25%的企业选择顺从,想要寻求我国税务机关帮助的企业不到三成。

    “企业与当地政府信息很不对称,有些地方政府回避一些问题,让我们事后很被动。”李广琛多少有些无奈,“我们不怕对方说谎话,因为谎话一验证就知道了。我们怕的是对方只说一部分真话,这会把我们引向歧途。”

    BEPS提升国际税收透明度

    实际上,信息不对称早已成为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主要阻碍之一。随着中国企业国际业务收入的不断增加,他们也逐渐意识到国际税务问题的重要性。

    “学习和适应不同国家的国情、环境、税制对企业保持竞争力相当重要。”TCL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东生说,针对国际业务,TCL成立了国际税收统筹的专业团队。

    像TCL这样的大型跨国企业在资源上的优势是国内许多企业无法比拟的。不过,对所有企业的一大利好是,去年G20峰会正式批准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简称BEPS)项目最终方案,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税务信息共享的时代已经到来。

    据悉,在BEPS的15项行动计划中,第13项行动计划是“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别信息披露指引”,尤其提出同期资料报送,包括国别报告、主文档、本地文档,分别提供跨国企业分布在各国的企业的收入分配、纳税情况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指标,以及一国税务机关所管辖的企业与集团内其他国家企业之间的主要交易信息等。

    该项行动计划表明,到2020年,税收将呈现全球合作的趋势,税收信息不对称现象将进一步得到遏制,并且通过信息共享和交换将更有效率和更有针对性地发现不合规事项。“这将有效解决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以及不同国家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税收透明度。”国家税务司反避税二处副处长孙毅敏如是说。

    用好税收协定解决境外争议

    作为国际税务方面的业内专家,神华集团信息公司财务总监王娟说:“财务人员很多时候是间接创造价值,税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尤其是跨国企业,用好所在国的税务政策,为企业创造效益、防范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中国已经与10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税收协定,用好税收协定不仅可以为企业减轻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包括降低税收比例、免税待遇、提高征税门槛等,而且能够为企业有效规避双重征税。同时,税收协定作为国际通行规则,相对东道国的国内税法,具有更高的法律层级,将提供税收的确定性,还能帮助企业与当地机构相互协商,解决境外税务争议。

    此外,记者还从国家税务总局国际事务司境外税务处了解到,就目前国际税收形势而言,“走出去”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树立税收风险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利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利益;三是及时申报有关信息,享受税收服务;四是遵守税收东道国法律规定,注意投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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