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德国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报
德国没有专门的《外资法》,外国投资者基本享受国民待遇。
随着德国私有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原来禁止投资者进入的领域如水电供应、基础设施、能源、医药等已对境内外投资者放开,但须对投资者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进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目前,德国明确禁止投资者进入的领域只有建设和经营核电站和核垃圾处理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在德国从事某些特殊行业和经营项目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经营许可或者生产许可。
地区性投资促进政策
德国政府将促进投资作为其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德国政府一方面积极创造有利于企业投资的国内外环境,还在欧盟地区政策的框架下,对企业投资德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一定的资助补贴。这种投资补贴规定是欧盟地区政策的重要内容。所以,不论是欧盟境内或境外投资者,只要在欧盟划定的欠发达地区投资都可以享受这些补贴。此外,欧盟在全境实行统一的投资促进政策,如果前提条件相同,在欧盟任何地区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一致的。德国投资促进措施必须符合欧盟的统一政策,并受到欧盟竞争委员会的监督。
除了上述以地区政策为导向的投资促进资金,欧盟和德国还有一系列促进基金。其资助虽然不是专门针对投资者,但如果投资者是在高科技或者农业领域投资,除了获得资助,还可以在这些促进计划中得到优惠。
资金来源。德国地区性投资促进资金由欧盟、德国联邦政府和各联邦州政府按比例出资组成。根据旨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德国《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共同任务法》(1969年),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是德国联邦和各地方政府的共同任务,联邦政府按照不同等级来划分落后地区,以投资补贴、贷款和财政担保等形式鼓励企业到德国欠发达地区投资,企业按照地区等级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
资助措施。德国的投资促进措施主要包括减少企业的资本支出和经营成本两种方式。为减少资本支出,企业可享受现金补贴、低息贷款和信用担保等投资促进优惠政策。企业从中获得的现金补贴金额、低息贷款和担保通过一定方式计算出的好处相加,最高资助比例可达资本支出的50%。为减少经营成本的投资促进措施主要包括就业资助和研发资助,这部分的资助最高可达经营成本的30%至80%。
投资促进机构设置
德国涉外经济管理机构以官方的联邦经济与能源部为主,辅以半官方的工商大会以及民间性质的行业协会。其中,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是德国对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德国对外经贸基本政策,但并不对外国投资进行专门管理。德国联邦银行负责对外国投资进行统计,联邦外贸与投资署(GTAI)及联邦各州经济促进机构为前往德国的外国投资者提供各种相关服务。
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是德国的官方经济促进机构,在全球50多个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为德国企业提供海外市场信息的同时,还在海外推广德国的投资优势,并为有意在德国投资的外国企业提供信息与服务。该机构的另一个工作重点是促进包括柏林在内的新联邦州的经济发展。一旦投资者明确在哪个联邦州投资,该署将会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转给地方投促机构。
各联邦州、市均设有专门的经济促进机构,促进投资是其主要工作内容之一。经济促进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介绍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协助成立公司、寻找办公地点、办理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等。
(来源:中国驻德国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