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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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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引进技术不成熟

中国本土企业与杜邦公司引发起维权风波

来源:中国贸易报  

    ■高明

    “谁能和跨国公司合作,谁就是最大的赢家”。曾几何时,这句经典名言被中国企业家奉为经营致胜的法宝。

    然而,随着企业国际、国内经营环境的变化,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现在看起来却不那么美好了。

    近日,浙江企业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与美国杜邦因引进技术、合作合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引起了媒体关注。

    据海正集团有关人士介绍,2009年,美国杜邦为将其拥有的通过一种重要化工原料的专有技术投入商业化运作,而开始促使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中国)与海正集团进行接触。在商业谈判过程中,杜邦中国向海正集团做出一系列技术承诺:因采用了新型催化剂,该化工原料收率可达93%;比传统工艺路线加工成本低15%。出于对大型跨国集团的信任,以及杜邦中国的承诺,同时本着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中国相关产品质量的目的,海正集团积极与杜邦进行了谈判,继而与杜邦中国、美国杜邦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并与杜邦中国在2011年10月28日合资成立了海旭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旭生物)。之后,海正集团为该化工原料的实验性生产和海旭生物的经营运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为该化工原料的技术改进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2年12月,该项目正式投产。然而,海正集团随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海旭生物试验工厂在试验阶段的测试结果没有达到杜邦中国和美国杜邦在有关协议中所承诺的最低成功标准(差距约20%),即无法达到海正集团与美国杜邦和杜邦中国合作的最底标准,并且在未投入商业化运作前,仅仅在试验阶段其项目投资成本已经超出事先设想投资金额近一倍。

    因该化工原料的实验性生产未能达到杜邦所承诺的最底标准,海正集团就此与杜邦中国进行了多次交涉与谈判。2014年6月,杜邦中国与海正集团达成一致,约定由海正集团将向杜邦中国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海旭生物的股权,按海正集团对该项目的全部原始投入及合理回报进行补偿,但后来,杜邦中国为了逃避补偿责任,提出了以寻找到合作伙伴为前提条件。

    虽然海正集团不同意为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约定另设任何前提条件,但为便于解决相关争议,海正集团在保留态度的前提下,同意了杜邦中国与其现有潜在合作伙伴进行接洽以尽快达成协议,对此,杜邦中国也表示同意。

    然而,虽经海正集团多次要求和催促,杜邦中国至今未能完成与其潜在合作伙伴的投资洽谈。2016年1月,杜邦中国突然函告海正集团,其由于无法与第三方达成关于该化工原料技术的新交易而要求关闭海旭生物,并拒绝受让海正集团所持海旭生物股权和支付转让价款。

    海正集团与杜邦中国的纠纷就此公开化。

    海正集团高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杜邦在与中国本土公司海正集团合作过程中违背其所作出的承诺,与其作为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信誉和形象极为不符,也进一步加重了海正集团在与美国杜邦合作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与海正集团的商业纠纷,记者多次联系杜邦中国及美国杜邦后,杜邦工业生物科技事业部对记者的采访进行了书面答复。

    杜邦认为,海旭生物合资项目旨在将具有环境友好性的生物基材料科技引入中国市场。与其它一些技术合作不同,杜邦此次并非提供一个在产业化规模已经被证明的、带有技术指标保证的技术。杜邦在实验室规模和小试规模中验证过此项技术。海旭生物项目合作的基础是杜邦与海正集团在更大的中试规模试验该技术,如果中试成功,海旭生物继而在中国将此技术进行产业化。

    杜邦方面认为,项目中试阶段获得了成功。然而,合资双方未能就产业化工厂的选址达成一致。因此,该项目未能进入到产业化阶段。

    对于杜邦的这一说法,海正集团高层表示,杜邦中国最新的决定,不符合杜邦中国此前反复承诺的给予海正集团对海旭公司进行投入及合理回报补偿,再次违反诚实守信原则。“项目未能进入产业化阶段,是因为该化工原料技术不成熟,而并非选址问题。”海正集团高层表示。

    短评  经营之道诚信为本

    自古以来,中国的经商之道讲究诚信为本。君不见,多少百年老店,奉行“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作为市场经济显著特征之一的“诚信经济”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充分的体现。著名的跨国公司都是将公司的信誉和品牌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之一。

    然而,在杜邦中国与海正集团的商业纠纷中,折射出部分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之道,这值得商榷。

    对于四氢呋喃技术在中国市场的失利,杜邦认为是工厂选址问题,海正集团则认为是技术不成熟。孰是孰非,相信明眼人自有判断。

    近几年来,中国本土企业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然而,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和国际竞争的国内化,使得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市场环境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压力。

    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加大了抢滩中国市场的步伐。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已有近450家进入中国大陆投资。面对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处于弱势群体的中国本土企业怎样与之相处,并在合作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极具理论与现实意义。

    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企业发展基石,是企业立身之本,更是发展壮大的引擎。孔子云:“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企业实际上也难以逃脱“企无信不立”的规律。很多情况下,危害都不是单向的。失信企业给市场带来伤害,自身同样会受到市场的反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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