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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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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预警

来源:中国贸易报  

    5月30日,阿根廷生产部在该国官方公报发布第3895/2016号决议,应LINKOLANS.A.I.C.公司请求,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巴西和秘鲁的精纺羊毛织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含不低于85%羊毛精纺的经纬织物、含50%至85%之间羊毛精纺和其他纤维的经纬织物和含低于85%聚酯短纤维的羊毛经纬织物。

    倾销调查期为反倾销立案调查月之前的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反倾销立案调查月之前的3年。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选择巴西作为本案替代国问题提交相关评论。

    5月2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华金红石型钛白粉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但决定对涉案产品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15年12月8日,韩国COCMO化学提交反倾销立案调查申请材料。2015年12月29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决定对华金红石型钛白粉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5月26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印尼财政部决定自其颁布PMKNo.73/PMK.010/2016号征税条例后的第10个工作日起继续对自中国大陆、台湾和印度进口的合成聚酯短纤维征收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中国大陆普遍反倾销税率为16.10%、台湾的反倾销税率为28.47%,印度的反倾销税率为5.82%至16.67%。

    该项继续征税条例基于印尼贸易部此前对涉案产品作出的反倾销期中及日落复审调查肯定性终裁及向印尼财政部提交的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建议而发布。

    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致函中国驻巴使馆经商参处,通告巴方决定自2016年10月14日延长对原产自中国的农机轮胎反倾销调查期限最长至8个月。此外,巴调查机关拟于6月22日15:00在外贸秘书处(SECEX)礼堂召开对华农机轮胎产品反倾销案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仅允许有资质认证的企业出席。出席企业须于6月10日前将参会发言稿通过SDD系统递交巴方审核,并于6月17日前将与会代表名单报巴方书面确认。

    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致函中国驻巴使馆经商参处,通告巴方拟于6月23日10:00在外贸秘书处(SECEX)礼堂召开对华汽车玻璃产品反倾销案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仅允许有资质认证的企业出席。出席企业须于6月13日前将参会发言稿通过SDD系统递交巴方审核,并于6月20日前将与会代表名单报巴方书面确认。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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