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重视波尔多在华地理标志保护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向法国农业部部长斯特凡·勒福尔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波尔多附属产区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这标志着自去年6月波尔多葡萄酒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后,来自巴尔萨克、布拉伊、波尔多上伯诺日等45个波尔多葡萄酒附属产区的葡萄酒也获得了与国内地理标志产品同等的保护,法国波尔多附属产区在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截至目前,质检总局已批准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中,来自法国的产品占比达到1/3,法国是中国在地理标志领域合作范围最广、保护最多的国家,是国际地理标志保护合作的典范。
(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