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规划: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6月3日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依托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率先建立与国际自由贸易港区接轨的通行制度。
就在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范围包括舟山群岛新区全域和宁波市北仑、镇海、江东、江北等区域,陆域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
批复要求以宁波一舟山港为依托,加快发展江海联运,完善铁路内河等集疏运体系,增强现代航运物流服务功能,提升大宗商品储备加工交易能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港、航运服务基地和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交易基地,创建我国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示范区。
早在2013年国务院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时就提出“全方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层次,加快建设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港区,将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
据了解,此前争议较大的是,由于和上海靠近,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如何找准自己的定位,与上海自贸区错位发展。
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优势主要在于:一是监管方便,二是辐射较广,三是地理位置特殊,试验风险较低。上海自贸区注重服务贸易、金融、高科技,而舟山自由贸易港区是海岛型经济,注重港口物流。
从2010年起,宁波—舟山港的货物吞吐量开始超过上海港,2015年货物吞吐量全球最大。
(姚建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