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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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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发布

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商事法律服务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首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6月13日于云南昆明召开。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云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树芬,南盟工商会高级副主席祖拜尔·艾哈迈德·马利克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印度、斯里兰卡、巴基斯坦、老挝的知名法律专家和中方研究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知名专家律师,针对中国—南亚东南亚加强区域合作和投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专题研讨。来自南亚东南亚国家工商会、贸促系统、中国和南亚东南亚企业、法律专家等约200位代表出席。研讨会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承杰主持。

    尹宗华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的建设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推进,都将为进一步深化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新的、重要的历史机遇。经贸合作的深化,需要靠法律的护航。中国贸促会愿意与各国工商会一道加强法律合作、分享法律信息资源,共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的商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据此,尹宗华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探讨建立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法律服务机构联盟。二是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交流活动。三是探索扩大面向企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四是探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的不同方式。

    王树芬表示,随着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经贸合作日益加深,各国政府和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要充分发挥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的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的作用。

    马利克表示,中国和南亚各国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构想之后已经有很多重要项目上马,促进了区域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合作。在贸易投资关系升级的同时,双边和多边的争端也在上升,因此有必要探讨建立合适的争端解决机制。

    会上,尹宗华与马利克共同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也于会议期间揭牌。 

    (郭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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